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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揣尖刀含泪讨工钱 称因视力下降离公司(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9:41 华商网-华商报
少女揣尖刀含泪讨工钱称因视力下降离公司(图)

经记者再三劝说,少女将尖刀交给了记者。记者 王荣忠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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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记者 刘俊锋) 19岁少女在陕西一公司打工几个月后,未领到8月份工资,公司称她曾“擅自离开公司”,当月工资已被扣除。昨日,该少女再次讨要工资无果,便走进公司车间将一把尖刀揣进挎包,“要是领不到工钱,我就和老板同归于尽!”记者几番劝解,少女情绪稍稍平静后终将尖刀交出。

  “我妈妈患病等着用钱”

  下午3时许,少女独自蹲在陕西欣元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门口啜泣,她右眼残疾,更换上了假眼。她称,今年5月18日,她来到该公司工艺蜡烛车间打工,并签订了《用工协议》。9月初,她觉得这里的工作很累,自己左眼视力不断下降,就向公司提出辞职,经理却不让她离开。

  “我实在干不了这份工作,就离开了公司。但8月份的工钱我连一分都没领,加上进公司时的100元押金,公司现在还欠我700多元。”少女说这话时情绪很激动。“我找了公司多次,但他们一分钱都没给我。我小时候爸爸死了,留下妈妈和我们姐弟俩。妈妈一直患病等着用钱,要是公司不给我工钱,我就和老板同归于尽。”话音刚落,一行清泪沿着她左侧脸颊流了下来。

  记者发现,斜挎在她肩头的包里装着一把长20余厘米的尖刀。她说,见经理不给她工资,她才走进车间拿了一把尖刀。

  “一切按协议办理”

  陕西欣元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张经理称,该女工向他提出过要离开公司,但当时公司急着交货,他说等忙完这阵子后再考虑这事,她却整天坐在车间不好好干活,几天后,连声招呼也没打就离开公司。

  “我们根本就没欠她的工资。”张经理拿出《用工协议》说,根据协议约定,“(员工)不经批准擅自离开者,当月工资、工作服押金一律不退”,少女离开公司时根本就没有经过他们的批准,8月份的工资已被扣除。

  据陕西省劳动厅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工人擅自离开用工单位后是否扣除当月工资,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仲裁。

  在记者几番努力下,公司经理终于答应退还少女100元工服押金,至于工资“一切按制度办”。但少女拒绝接受。

  伤心的少女

  采访中,少女情绪一直比较激动,不时耸着瘦弱的肩头轻声哭泣。在一个破旧的本子里,记者发现她亲笔写下的一段文字———

  “苍天啊苍天,你对我太不公平了,你在(把)我一生中所有的东西都夺走了,你让我6岁时就变成了一个残疾人,花了家里所有的钱,我12岁刚进初中校门时,你又让我失去了疼我的、给家里扛重担的爸爸,你让我现在在外打工被人看不起,你让我打工遇见黑心老板,现在就像坐在一个大牢里一样……苍天啊!你让我妈在家里又生病,你到底要我怎样才能放过我这个弱小的女孩?

  “我对这个世界太绝望了,我只求你给我弟和我妈快乐和幸福,夺走我的生命吧,我只会给家里添麻烦,我对不起死去的爸爸,没有照顾好妈妈和弟弟……”

  下午5时左右,见经理只退还她100元工服押金,少女拒接之后,擦拭着眼泪离开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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