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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保安抓贼反被判入狱 无罪释放至今未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12:17 法制周报
超市保安抓贼反被判入狱无罪释放至今未获赔偿

周晓光说起自己的冤狱就一脸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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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我们被冤枉关押了8个月,我失去了工作,国家赔偿至今没到位,没有生活来源,我该怎么办?” 9月28日,面对记者,周晓光等人诉说自己的苦衷。

  张家界市慈利县周晓光等4名超市保安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名错误关押8个月。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5年1月24日作了无罪判决。而后,有关部门又作出了国家赔偿的决定,但直到目前,他们仍未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讨到一个实际的说法。

  超市里公然提货冲关

  在慈利县汽车总站,记者见到了周晓光。“我们4名保安被冤枉关了整整8个月!”周晓光猛地伸出一只大手,两眼圆睁,竖起4只带茧的手指说。他的眼圈慢慢地红起来,抽泣着断断续续介绍了事情经过。

  周曾经是张家界市梅尼超市防损部的主管。2004年1月6日下午3时30分左右,他在超市二楼的仓库清点货物时,突然听到广播在喊话要他马上回到防损部办公室。他放下手里的账本立即跑到了防损部办公室。

  原来,一个绰号为丁云高(真名崔英胜)的小偷在超市购物中先自选了160余元的猪肉等物,只付4元钱的洗衣粉钱就准备强行从安检口冲出去,被在场的防损员胡志平当场拦住。胡志平与其他保安要崔英胜留下手里的东西或是补足160元购物款,遭到崔的拒绝后,几名保安将其扭送到超市防损部办公室。

  保安抓贼稀里糊涂进班房

  在办公室里,崔拿出了身上所有的钱共150元。“当时我说不够付购物的款,应留下一部分东西,或补足160元购物款,但还是遭到他的拒绝。”周晓光说。看到崔不肯付钱,并骂保安是看门狗,一保安对他的小腿踢了一脚并要其站好,崔英胜与3名保安发生了扭打。周晓光立即拿起手机拨通了110。

  10多分钟后,崔英胜侄子张云(永定派出所的司机)与永定派出所的几个民警一道赶至梅尼超市。见到躺在地上缩成一团的崔英胜嘴里发出呻吟,民警们便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法医鉴定,崔英胜的右第8、9、10根肋骨骨折,轻伤。当天下午超市的10多名保安被带到永定派出所问话。后永定区法院对周晓光等4名保安以故意伤害罪判刑8个月。

  崔英胜于1月16日出院,梅尼超市对崔进行了10000元的经济赔偿。

  二审判决 4名保安无罪

  周晓光十分纳闷:崔英胜与防损员殴斗时,防损员踢他的左脚,为什么其右腰“断了3根肋骨”?更加离奇的是“断了3根肋骨”的人仅在医院治疗了10天就痊愈出院重操屠宰旧业了。

  有过20多年法官工作经验的周永川(周晓光的亲哥哥)一直怀疑崔英胜的伤情有假,于是向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对崔英胜的伤情进行重新鉴定。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四川省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崔英胜右侧第8、9肋后段处是陈旧性骨折,第10肋未见骨折。

  对于悬殊很大的两份鉴定,崔英胜难以接受,于是申请重新鉴定。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只好再次委托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是右侧第8、9肋骨骨折属陈旧性骨折,与2004年1月6日被打之间无因果关系。

  据此,张家界市中院认定周晓光等4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2005年1月24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永定区人民法院(1004)张定初字第117号刑事判决,并宣布周晓光等4人无罪。

  “财政紧张”架空国家赔偿

  2005年5月11日,永定区检察院、永定区法院作出了共同赔偿的决定,检察院、法院共同赔偿周晓光等3人各15574.52元,另一当事人赔偿9829.82元。

  后周家不服。2005年9月5日,中院赔偿委员会重新作出决定:维持原决定,外加周晓光的重新鉴定费3040元,由永定区检察院、永定区法院各承担50%的赔偿金。

  满脸无奈的周晓光还告诉记者,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重新作出赔偿决定后,他曾多次到永定区法院及检察院领取赔偿都是空手而归,对方的答复是区里财政紧张一时拿不出钱来。

  贫困家庭陷入困境

  在周晓光的家里,记者见到了正在写投诉材料的父亲周裕跃。老人家一边抽着旱烟一边告诉记者,周晓光在家里排行老二, 1993年到2003年在慈利县氮肥厂当经警,10年内多次被有关部门颁发奖章,曾经抓住正在逃亡的小偷,还被《张家界日报》公开表扬过。后来氮肥厂不景气,周晓光下岗。2003年10月,经人介绍他去了张家界市梅尼超市做保安,没想到他去那里不到一个月就出事了。因为告状、打官司,他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越来越拮据,家庭矛盾也不断发生。说到此时,72岁的周裕跃老泪纵横。

  法医失误造成刑事案件

  这本是一起民事案件,为何被执法人员办成了公诉案?一个简单的法医鉴定为何会出现那么大的失误?是谁让假诊断、假鉴定同时出笼,致使永定区法院错判?周晓光的代理律师分析,造成鉴定失误的原因,主要是最初鉴定的法医没有识别新鲜骨折和陈旧骨折的区别,从而将一个民事案办成刑事案件。

  记者在派出所的有关记录上还看到,崔英胜自己承认出事前10多天骑摩托车摔倒过。

  10月5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张家界市法医学鉴定委员会成员覃正模。他说:“我们的鉴定没有错,当时崔的肋骨是出现了骨折。”

  永定区公安局法制科吴科长称,派出所办案的程序没有错,只是崔英胜当时在法医鉴定时自己没有叙述清楚,这是有关人员的失误。

  - 本报见习记者 李根 文/图 《法制周报》——独家调查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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