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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两家为小路起争执3次起诉5次报警(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01:01 北京晨报
相邻两家为小路起争执3次起诉5次报警(组图)
马家门前的“小路”被邻居崔家用栅栏封闭。崔家认为这是地,不是路

相邻两家为小路起争执3次起诉5次报警(组图)
就是这条小路,让两个邻居反目

相邻两家为小路起争执3次起诉5次报警(组图)
前门无路,只能走狭窄的西门

相邻两家为小路起争执3次起诉5次报警(组图)
示意图

  “实在不行到最后只能拼命!”“他们不让我活!我还能让他们活?!”在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峨嵋山村,两户原本和睦的邻居竟然争吵长达两年有余。在两年多时间里,冲突双方曾经3次起诉至法院,5次拨打110,甚至发展到手执刀棍“夜闯”邻家。而这一切竟只缘于对一条位于两家农户之间的30米长“小路”的争夺。

  一行栅栏

  斩断30米长小路

  马家的拖拉机开不进家里,摩托车得寄放邻居家。

  昨天,记者来到峨嵋山村马女士家,从一扇只能容一人通过的小门走进去,就来到了她家的院落。马女士说,现在,两家中间的小路已经被封,她们只能由西门进入家中,不但自家的农用拖拉机开不进来,连

摩托车都得寄放在邻居家。

  穿过院落,她将记者带出东门。一出东门,记者看到,邻居崔家的院落就位于马家院落的东侧,大约相距6米。不同的是,马家开的是东门,而崔家开的是南门。正对着崔家南门的是一大片栅栏圈起来的果树林。据马女士介绍,这片果林大概有5.5亩。紧邻果园的西侧,有一条南北走向、长约30米、宽约6米的小路,马、崔两家的门口都修有门坡,通向这条小路。马女士说,这条路通向村里的官街,如果由这条路通行,十分方便。记者看到,小路的尽头已经被一个木栅栏封了起来。

  两年冲突

  3次起诉5次报警

  崔家纠集十多人手持菜刀、铁棍,翻墙进入马家,将玻璃和房门砸坏。

  马女士说,两家邻居的关系原本不错,并没有不快发生。2004年末,崔家突然找到她家。“当时他说,那条路以后不能走了,你家到村里另找路吧。”当时崔家的理由是,原本那里是农田,根本没有路,是崔家花了1000元钱才开的这条路。而且,他已经与果园的主人——村民刘先生达成协议,刘先生将这片果园最东侧的3行树以西的部分包给了他,那么西侧的路也就是他家的,因此,他有权不让马家通行。马女士说,这个要求让马家十分费解,难以接受。因此,从2004年末开始,一直到今天,围绕着这条路,两家邻居已经撕破脸皮,甚至动刀动棍。

  “只要我一踏上这条路,他们就站在房顶骂我。”马女士说,一次她站在门口喂狗,栅栏被风吹倒了,崔家的人就认定是她推的,对她就是一顿辱骂。在争执的两年间,由于崔家曾多次在自己家的门坡下面累积大石块阻断小路,她家就曾3次起诉至法院,并且5次拨打110,其中最严重的一次被马女士称为“夜闯”。2005年5月1日凌晨,崔家纠集十多人手持菜刀、铁棍,翻墙进入她家,将她家正房的一块玻璃和房门砸坏,虽然最后经法院调解,崔家修复了砸坏的东西,但那次“夜闯”却让她12岁的儿子受到了惊吓,变得非常沉默。

  记者看到,村委会曾于2005年5月下达了一份调解意见书,上面写着:“经党支部村委会研究决定:现在你们两家行走的道先继续行走,以后再另行调道。”可是,崔家却根本不予理会。马女士说,自己近期曾于无意中发现,为了再次应付与崔家的冲突,丈夫竟偷偷立下了3份遗嘱,这让自己心酸不已。

  各执一词

  马家:20年前就是条路

  “他说这里没有路,是庄稼,这怎么可能?我1993年嫁过来的时候,130车就载着我从这条路上进的家门!上任房主两次结婚的婚车也都是从东门走的。”马女士拿出以前的房主写的证明,记者看到,声明上写明房子自1986年建成,西面就没留门,一直走东门,她说,这些字据可以说明这条小路原本在崔家还没有搬来时就已经形成了。而且,在农村有个说法,那就是一般都走东门,不走西门。本来自己家是没有西门的,西门开出来也只是为了通向煤棚用的。由于西门连着厕所等建筑,因此,要加宽西门就必须拆房子,工程巨大,费用根本负担不起。

  崔家:压根不是道,是地

  而崔家则始终强调,马家所说的“小路”根本不存在。“那压根儿就不是道,而是地!”崔先生表示,原本村委会曾说过,会在两家往北的地方开出一条道,但后来一直没批,才改走南边。而且现在果园3行树以西的地都是自己承包的,“我每年要靠这块地吃饭呢!”他说,每年秋天,都会在这条“小路”上种玉米,“就算我让他家走,他家也没法走啊!”而马家是后搬来的,一直就走西门,一年前翻新房子才开了这个东南门,是马家强行走这个门占了他家的地。

  至于曾带人夜闯马家,崔先生没有否认,“他们不让我活!我还能让他们活?!”他表示,马家的门坡也占了他家的地。至于可否两家平分这条小路,他表示不能接受,并声称不是自家不接受调解,而是马家不愿意,还一直想多占地。

  涉及果园到底属谁关系重大

  崔家现在的果园,是经过数次转手之后承包的。

  在采访过程中,峨嵋山村村委会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法院曾于近日找到村委会了解情况。在与对方的沟通中他了解到,这片果园究意属于谁在此事中干系重大。原来,这块地最初属于村里三组所有,于1997年承包给村民丁先生,期限到2011年。但自从承包日起,这5.5亩土地就一直由另一位村民刘先生耕种。他表示,村委会保留的承包合同是与村民丁先生签订的,因此,有关于这块地的问题就应该由丁先生说了算,而不是由崔家决定。但法院却认为,合同并不能决定问题,而是应该看每年是由哪个人交的承包款这样的既定事实,是谁交纳的,这块地则应属于谁家支配。

  于是,记者找到这块土地现在的耕种人刘先生。他在接受采访时显得十分不情愿。他表示,这5.5亩地确实属于他,每年275元的承包费用也是由他交给村里。有一次,崔先生找到他,表示自己家地里的桃树都砍了,孩子没桃吃,所以才向他要3行树以西的部分耕种,对方一次性给了他承包5年的费用,高达2000元,折合下来每年400元。于是,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将果林西侧的3行树以西部分包给崔先生耕种,一直到承包合同到期时,将5.5亩土地交回队里。因此,马、崔两家对于小路的纠纷,与他无关。而崔先生也表示,承包土地的费用是由他交给刘先生,再由刘先生将承包款交到村里。

  在回答记者问题的过程中,刘先生始终表现得很不情愿,甚至在中途突然对记者“发飙”,由此导致了马家夫妇与刘先生的争吵。在争吵中,马女士十分气愤,指责刘先生不应该将地随便包给崔家,而导致了今天马、崔两家的纷争。而刘先生则表示,关于这个问题,马家已经多次找他进行核实,自己实在不愿卷入这起纠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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