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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扒英雄专门组织小偷扒窃(组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7日01:49 现代快报
漫画 俞晓翔 利用反扒经验,3小时偷了12部手机 制图 李荣荣 姚军,曾是一名反扒联防队员,并曾因反扒业绩突出,荣获南京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称号。然而,这样一位拥有丰富反扒侦查经验的队员,如今却沦为“金钱的奴隶”———他利用掌握反扒侦查路线及时间、熟悉反扒人员及便衣警察等优势,和另外两名有着反扒工作经验的朋友,共同组织数名扒手,在公交车站盗窃市民手机,坐地分赃。 从反扒队员到扒手,原来只有一步的距离。 对于这一切的堕落,姚军在一份悔过书中,这样剖析自己,“在成绩与荣誉面前,我渐渐放松了自己……”近日,姚军、陈嘉玉、杨友齐,这些曾经的反扒队员,与扒手们一起在南京市秦淮法院受到了法律制裁。 通讯员 秦刑 快报记者 宗一多 南京秦淮区人姚军,今年37岁,他高中毕业后的人生轨迹,完全可以用“跌宕起伏”来形容。 据记者了解,早先他在南京夫子庙的一家饭店当学徒,因为在餐馆没有太多的事要做,于是他就跟着周围邻居家的一群大孩子一起到公交车上偷东西。由于“手艺不佳”,他被抓了好几次,但每次都因为证据不足,而逃避了应有的惩罚。直到1989年4月,当他又一次上车扒窃时当场被抓,并被行政拘留了10天。 在这10天里,姚军静静地反思着,他决定洗心革面,“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既然盗窃这么害人,于是他决定拜师学艺,专攻“反扒”。从拘留所出来后,姚军慕名找到一位反扒经验丰富的师父,他每天干完活后,就跟着师父上街抓扒手。1991年开始,他正式开始从事反扒联防工作。 “他的本领确实很厉害,在南京反扒一行里,可以称得上是数一数二”,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成绩突出,姚军几年后就成为一位反扒联防队队长。据介绍,有一年姚军带领手下,抓到后被送劳教的扒手就有70多人。 因为反扒业绩突出,2000年,姚军还获得了“南京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等多项荣誉称号,一时间,姚军风光无限。 2007年1月26日,对于姚军来说,是一生难以忘记的日子———当天,实施作案时,他们被警方一举抓获。 姚军案发后,向警方交代了全部作案过程。他说:“当天下午3点钟不到的样子,我和杨友齐、于宁在洗澡,接到陈嘉玉的电话,让我们去找他,我知道陈嘉玉的意思就是,和他一起出去扒窃。随后,我们与陈会合,陈说到长乐路箍桶巷101路公交车站,于是我们一起过去,刚到一会儿其他几个同伙一起赶到。我们就按事先的分工,开始扒窃。陈嘉玉骑一辆助力车在站台周围望风,我与杨友齐就在公交车站附近转。因为我们三个人都干过反扒,许多反扒队员我们都认识,我们如果发现有反扒队员在,就会喊他们4人不要下手。” 姚军说:“大约在下午4点多钟,有一辆公交车到车站,当时好多人就往公交车上挤,‘老二’也挤了过去,很快就看见‘老二’从人群中退了出来,走到我的面前,问我陈嘉玉在哪里,然后就从怀里掏出一部黑色手机递给我。我接到手机后,就到马路对面,将手机交给陈。随后,我又跑到公交车站继续望风。不久,张家辉、‘小孩’、于宁都有收获,到手的全是手机。然后,我们转移地点,琵琶巷车站、市第一医院车站、中华门公交车站,在这几个地方,都有收获。” 在3个小时不到的时间里,这一盗窃团伙总共窃取了手机12部,共计价值7705元。当晚7点,当这伙人在宾馆等候分赃时,被南京市公交治安分局的便衣民警当场抓获。 姚军,这位昔日的反扒英雄,如今却因为和小偷联手盗窃而落入法网,英雄最终蜕变为罪犯。 [危害更大] 利用反扒经验,3小时偷了12部手机 ■反思 对民间反扒管理 亟待加强 “反扒英雄”姚军落网不仅仅是个案,就在秦淮区检察院对姚军等人提起公诉不久,江苏常州警方公布,昔日“反扒英雄”周某因涉嫌多次敲诈小偷钱财被捕。而此前,南京曾发生反扒队员用铁棍打伤“扒手”的事情,安徽宿州的“反扒英雄”刘孝雨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拘,反扒者涉嫌违法、犯罪事件频频发生。 “他们的存在对维护社会治安有积极意义,但是一旦反扒队员成为扒手,这就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 对此,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南京知名高级律师王后海颇为担忧。 对于民间反扒人员涉嫌违法犯罪事件频发的原因,王后海律师认为,这首先是因为反扒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目前各地出现的反扒组织多为民间自发,人员素质普遍不高,队伍的纯洁性从源头上就很难保证。这其中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具有前科,甚至原来就是扒手。因为,反扒也是一项技术活,不是谁都能干得了。 反扒行为是社会需要的行为,是社会提倡的行为,但长期以来,反扒行为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支持和保护措施,因此对反扒加强管理与支持是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此外,反扒是一项高危险职业,但反扒队员的收入不高,与小偷们轻而易举所得形成反差,导致心理失衡。于是,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反扒人员就利用反扒侦查经验,与扒手相互勾结扒窃财物来弥补“缺失”的利益,像姚军案就是一个最好的说明。 [心理失衡] 经不住诱惑参与盗窃 好景不长,由于一些因素,姚军觉得干“反扒”不是很顺心,于是就离开了反扒联防队。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叫陈嘉玉的南京人出现在姚军的面前,并最终改变了姚军的命运,将姚军拉进犯罪的深渊。陈嘉玉曾经也是一名反扒队员,曾与姚军在南京城南一带干反扒,但陈技术水平不高,远不能与姚军相提并论,这个人多年前就开始和其他扒手合作扒窃,从中“抽头”,是一个“贼头”。经过陈嘉玉的一番“谆谆教导”,失意的姚军接受了陈的建议:找几个扒手,带着一起出去盗窃!姚军知道,只有干这一行,来钱最快,因为他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2006年12月,陈嘉玉和姚军“邀请”到5个人:绰号“杨子”的杨友齐、绰号“皮球”的于宁、绰号“小孩”的雷富强、绰号“老二”的黄连军及张家辉。在这其中,杨友齐也曾经是一名反扒队员。 为了体现组织纪律性,这一盗窃团伙内部有不成文的规定:每次“干活”时,“皮球”“小孩”和张家辉负责扒窃,陈嘉玉、姚军和杨友齐负责望风、接货,陈嘉玉还负责销赃。销赃后,所得实行“三七开”,望风的得“三”,扒窃的得“七”。扒窃的地点是公交车,目标是手机。望风的对象包括便衣警察、反扒队员、保安,以及公安牌号的车辆等等。而他们选择的作案时机,一般在周末人多的时候出来干。 [狱中忏悔] 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姚军再次对自己进行了反省,与10多年前的盗窃进拘留所不同的是,这次反省过后,他正式向警方递交了自己的悔过书,并随卷宗一起被移送到法院。 他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通过这几天的关押反省,我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了许多不安定因素。我是一名从事反扒工作多年的老队员,现在却走到了反面,堕落成罪犯。在我有成绩的时候,政府给了我荣誉,鼓励我多做好事,在成绩和荣誉面前,我渐渐放松了自己,做了金钱的奴隶。通过这次深刻的教训,以及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我一定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请求政府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2007年7月13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姚军确实存在认罪、悔罪态度好等因素,决定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姚军有期徒刑1年2个月,罚金7000元。至于团伙其他罪犯,考虑到各自的作用不同,陈嘉玉、杨友齐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1年的有期徒刑,罚金8000元、6000元,其余“在一线从事盗窃”的小偷均被判处6个月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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