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因对判决结果不满意,50岁的女教师张某无视法律规定,侮辱法官人格,严重干扰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11月9日,西峰区人民法院以妨害民事诉讼为由,对张某作出了拘留15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
西峰区人民法院通报称,50岁的女教师张某与继子女李某某等因法定继承纠纷打官司。11月4日,该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张某领取了判决 书。次日上午,张女士来到区法院民三庭,表示无法接受判决结果,要求该案审判长向她解释判决依据及理由。在解释过程中,张某不但不认真听取解释,而且口不 择言对审判长进行长时间的辱骂。在辱骂过程中,张某竟将唾液唾到了审判长的面部。法院当场作出决定,张某的行为已严重侮辱审判人员,妨害民事诉讼,对其予 以司法拘留15天,罚款3000元。(记者赵野) 来源:兰州晨报
编辑:SN123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聚焦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