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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05日07:20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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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是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一名农民,为在农闲期间赚些“活钱儿”,想出了收购玉米倒卖的主意。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间,李某在未经粮食 部门许可及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的情况下,从周边农户手中非法收购玉米,非法经营数额达到21万余元。2015年底被举报后,李某自首。最终因无证无照大量非 法收购玉米触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据了解,小麦、玉米等粮食是涉及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资源,国家在收购、 买卖等各环节均规定有严格的专营制度,凡涉及基础粮食或农资收购、批发等经营行为的,一定要取得许可。

责任编辑:孙爱林 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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