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我伤悲,何解我疯狂? “云南裸女”事件全观察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潘晓凌 实习生 赵一海发自云南昆明、禄丰
■编者按:这是一件不亚于当年杨丽娟追星事件的极端故事。21岁的云南女孩彭春平,为了寻母及申诉自认的冤屈,不惜奉献身体,散发裸照,制造着网络和现实世界的种种热点。事情本身又仿佛一面安置得当的哈哈镜,折射着怎样的世间图景?依然值得追问的是,是什么真正导演了这起荒唐的裸女事件?
彭春平决定继续在网络上发所谓的“裸照”。为了避免再被网友嘲笑“身材像猪”,她特地通过电视购物买了一盒水果减肥胶囊。
这个喜欢穿白色宽领连衣裙,或是白色宽领T恤加齐大腿根部热裤的女孩,对身上脂肪一直很敏感。最近,身高160cm的她总和记者抱怨,天哪,我现在有50公斤!
这一次,她打算发专业摄影师拍的全裸照,此前,她只是在租来的摄像头前自拍,像素低,效果也不够好。
自2008年7月起,她已经发了三批自己的裸照,每次发完,都会有一些媒体联系到她,但满腹冤屈仍未解。过去四年里,这位偏僻山区里的21岁女孩,没有上学,没有固定工作,不惜一切代价申诉,成为她几乎全部的生活目标。“不惜一切”的代价包括,自发裸照,制造网络热点;奉献身体,对象有真假官员,也有记者;交往“男朋友”,甚至“未婚夫”,筹集申诉费用。
但没有一次报道让她满意——几乎所有接触的媒体只关注裸照,没人在意她的“冤情”,甚至还直接或含蓄地向她表示,你家的“冤情”难以成立。她总会生气,甚至埋怨记者,但又紧接着接受下一家媒体的采访,继而再生气,再埋怨。
一段近乎疯狂而匪夷所思的申诉,一场常人难以理解的裸照秀,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不相信”
不谙农活的她,从没有打算回乡居住,但哪怕“在田里种满草”,也要把失去的东西夺回来。
没发裸照前的彭春平是云南省禄丰县勤丰镇石旧村的一位山村女孩。
亲戚与同村人都认为,她今天的性格像极了她死去的父亲彭朝贵,暴躁、固执。
如果没有后面的变故,在这座至今仍以马车为交通工具的闭塞山村,彭家夫妇操持5亩土地,足以维持一家四口尚可的生活。成年后,女儿彭春平按当地风俗,等待年龄相仿的后生上门说亲,在一个月内嫁出,然后周而复始父辈的生活。
根据禄丰县公安局案件卷宗记录,1988年11月13日晚,彭朝贵因邻里口角,纵火焚烧村民的房子,并手持柴刀阻止村民救火,最终获刑10年。
1997年,彭朝贵提前两年刑满释放回家,很快再次因口角纠纷,用木棒与锄头将同村一对夫妇打死,女子还有孕在身。彭旋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十年的童年,与父亲总共不到两个月的相处记忆,对彭春平来说,恐惧远多于眷恋。她一直抗拒和母亲去探望狱中的父亲,“我恨他让我们一家吃了那么多的苦”。由于从不肯喊“爸爸”,而是直呼“劳改犯”,她被父亲一次次地抽打,甚至从二楼扔下。
父亲伏法后,彭家生活难以为继,彭春平和姐姐念到小学四年级便辍学在家。2000年的再次变故,最终拆散了整个家庭,才12岁的彭春平赴外打工被拐卖至河南安阳,幸而次日被解救;而母亲外出打工,失踪至今。
成了孤儿的彭春平姐妹分别被邻村的两位舅舅领养。但舅舅眼里的这个外甥女开始变得敏感而倔强,“性格像他爸”,难以相处。
彭春平对往事的回忆喜欢从2003年开始,因为那年姨妈接到了母亲从河南驻马店打回的求助电话,称自己被人拐卖。正是那一年,她果断地告别了姐姐和村庄,寻母、上访,自此成为生活的惟一动力。
没有人能清楚勾勒,这随后奔波申诉的经历,给这个倔强而无助的女孩以什么样的冲击和历练,她自己也从不详细提及。但两年后,回乡办理身份证的彭春平,意外发现自家留在村里的户籍、土地,以及部分宅基地全没了,则将她完全推向了与整座村庄为敌的境地。
村支书的解释是,“谁会眼巴巴看着地一直荒着?”但彭春平认定,这是村干部和全村人在欺负她们孤儿寡母,如果不反击,这辈子只能这样忍气吞声地活着。
尽管不谙农活的她,从没有打算回乡居住,但哪怕“在田里种满草”,也要把失去的东西夺回来。
而父亲的犯罪,在她眼里,也成了另番充满不公的版本——
父亲纵火并非故意,执柴刀阻止救火是派出所编造的;杀人系过失,是出于自卫,因为被害夫妇的哥哥侮辱过母亲,却未受到法律惩罚。
尽管,上述事件发生时,她分别才4个月零7天和9岁年纪,但彭春平坚信,这些都是妈妈说的,妈妈不会骗她。甚至认为妈妈的失踪,也是政府失职所致。
尽管,姨妈坚称,2003年从没接到过她妈妈打来的那个改变彭春平生活重心的电话,但她不相信,认为姨妈不肯帮她。
也尽管当地公安局调查的结果呈现,并无陷害和办案不公,但她还是不相信,“这绝不是家庭悲剧”,“这是政府和社会对我们一家的不公和迫害”。
寻母、申诉途中,她学会了在网络开博,每篇博文都在讲述父母的冤屈,细节也不断充实。其中一个细节是,父亲被枪毙时中三颗子弹而不死,拉到殡仪馆时眼睛还睁着。
记者提醒她常识,死刑犯被行刑后,须经法医检验确认其死亡,彭春平还是不相信。
“丑陋的照片”
“那是你们没有体验过我的经历,所以认为我疯狂。”
但她始终毫不犹豫地相信,那些局外的完全陌生的人。
她始终没有固定工作,四处漂泊,当过发廊妹、售货员、做过工厂工人。空闲时便找妈妈,到各大论坛开账号,转自己的帖,顶自己的帖。
她试图自学物权法、森林法,看法条看得吃力,打字也很慢,且很多字不认识,常常用并不熟练的拼音拼出N多同音字却无从取舍。
但很长一段时间,彭春平的实名博客无人问津,文章发表了一两个月,点击率从没突破过10次。
她给能找到的所有报纸电视台打过电话,从省级到中央媒体。只有一家电视台的情感栏目对她的寻母历程有点兴趣,但觉得年数久远,寻找难度过大;第二天,彭春平又打电话过去,称自己寻母半年,对方还是没来报道。
她的申诉材料从禄丰县一直投递到昆明,次数已经多到数不清,始终未果。每一次,她都会在镇政府办公室看到自己的申诉材料,整齐如新。每一次,镇政府人员都会说同一句话,“你这样没用”。
不幸的事情却接踵而来,激化着她作为弱者的义无反顾。2004年,彭春平回家乡时,被一同乡男子侵犯,对方提出3000元私了,彭一口回绝。其时,禄丰县律师周贤江收到彭春平的群发短信,称谁能帮她打官司,她可以以房产和土地抵押,还可以身相许。周为她免费做了代理,对方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对于这名五年前的客户,周贤江至今印象深刻,“小小年龄,却好像时刻准备着豁出去”。
2008年6月,彭春平决定到北京去。她还从网上获知,奥运期间,“全世界的记者都在北京”。到了北京,她才恍然惊觉,别说中南海,就是普通机关的大门都进不了。
只有在网吧里,在网络的愤激声中,她才获得现实世界难以达成的支持,越来越觉得真理与事实是“和自己与绝大多数网民站在一边的”。
一次无意间听到网络歌曲《芙蓉姐夫》时,她想到了新办法——模仿芙蓉姐姐,做网络红人,再引人关注冤屈。这实际上也是当时她惟一能想到的办法了。
彭春平以每月150元的价格,租来一台带摄像头的电脑,拍裸照。对于这段外人难以琢磨的心路历程,她对记者无一例外的说法是,纠结了一个星期,最终还是战胜了心理障碍,拍下这些“丑陋的照片”。
第一批照片始终穿着内衣裤,为了增强裸的视觉效果,她把内衣的肩带摘了。她删除了绝大部分,只留下十几张“拍得好看的”,并缩小了照片,添上虚拟相框,处理成大头贴的效果,因为原照的背景“不好看”,一张一米宽的钢架床,所有衣服都蜷在上面,那是她在河南打工住的出租房。
照片上传后,点击率飙升,但效果并不好,多数网友在拍砖,穿着内衣裤,算什么裸照?最重要的是,仍然没有一家媒体联系她。
一周后,彭春平又自拍了一批全裸照片,并联系数名论坛斑竹帮她的帖子置顶,2008年10月起,终于有媒体陆续找到她。
每次见记者,彭春平都会仔细地擦粉、涂眼影、抹唇彩,她很注重自己的形象,但常常会被眼泪弄花。她把每个记者都称为“哥哥”、“姐姐”,和盘托出自己的冤屈,曾经把好几个“姐姐”惹哭;提到村委会和镇政府时,她则常常激动得情绪失控,一次在陪记者采访村干部时,当场甩头离去。
一家电视台的记者在深入采访后,隐约觉得她的命运“并不完全如她说的那么悲惨和冤屈”,带她到昆明看心理医生。彭在门外听到医生说她心理有问题,暴怒,摔门离去。
这名记者在打了多次电话无应答之后,给彭发了一条短信,如果你还想炒作,请联系我。很快收到回复,“她在短信上说,还是你了解我”。
但彭春平仍然感到失望。几乎所有记者只对她的裸照和寻母感兴趣,对父母的“冤情”和土地“污案”只字不提,甚至还有媒体娱乐化地称她为“芙蓉二代横空出世”。
她极度反感被说成偏激、极端,“那是你们没有体验过我的经历,所以认为我疯狂”。
她每天都会在百度上搜索关于自己的报道和节目,每次都让她生气,但无论如何,她努力劝慰自己,“这已经向成功迈出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