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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背负3条人命带着儿子流亡深山老林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4日12:35  南都周刊
男子背负3条人命带着儿子流亡深山老林15年
谢明娃

男子背负3条人命带着儿子流亡深山老林15年
秦岭大山。谢明娃15年来,就在秦岭的深山老林中逃窜。

  “野人”谢明娃

  因为逃避追捕,背负三条人命的谢明娃带着8岁的儿子,流亡秦岭深山老林,过了15年“野人”生活。他是一个在大山里如履平地、没有身份证、失去了户籍、甚至几乎没有了亲人的猎手。当作为一个正常人,他无法割断潜伏的社会归属需求,为了寻找弃他而去的儿子,他冒险下山,在警方一次例行查验身份证的行动中,他宿命般“自投罗网”。

  南都周刊记者_齐介仑 实习生 王辛夷  陕西周至报道 摄影_韩涛

  上午10点,50岁的谢明娃被押出看守所,脚上的铁镣十分沉重,以致在平坦的地面上,他也走得深一脚浅一脚。

  十几米长的过道,由三米多高的铁栏杆牢靠地封锁,转过一个拐角,进入一间审讯室。狱警一声喝令,谢明娃抬了抬手铐,十分老实地坐下来,目光不躲闪也并不犀利,笨重的枷锁锈迹斑斑。

  抓到这个人很不容易。周至县的刑警说。

  眼前这名看起来很瘦弱的老男人,其实背负3条人命,为躲避警察追捕,在秦岭的深山老林,过了15年“野人”一般的生活。假如不是因为他思念儿子,下山寻子,被阴差阳错抓到派出所,恐怕现在也不会落网。

  “好几次,他在半山坡,你在山底下看见了去追,等你追到半山坡他已经到山顶,等你到了山顶人家已经到了对面的半山坡了。”多次参与抓捕谢明娃的周至县公安局刑警赵云鹤说。

  当时出警的队员,大多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格斗技能都是一流的,一直想干脆利落地抓住谢明娃,戴上手铐,拖他下山。可看到这样无从下手的场景,十分无奈,于是一次次眼瞅着谢明娃快速地逃开,然后消失在茫茫原始森林中。

  杀人

  谢明娃说起来的确像是一名“野人”。

  除了留在公安系统里的案底,所有能显示谢明娃作为一名社会人的标签几乎都不存在。他没有亲属关系,父亲与哥哥都死了,知情人说,是早年被谢明娃推到山沟里摔死的。母亲也死了,这个“死”是谢明娃自己推断出来的,“母亲前些年就身体不好,都八十多岁了,活不长的。”实际上他已多年不知道母亲的消息。他原来有个妹妹叫谢芳琴,但15岁时,被谢明娃用一千块钱另加几百斤粮食的价码卖给了人贩子。

  他也结过婚,老婆还给他生了两个儿子。但有了儿子的谢明娃却跟同村另一名女子好上,两人带着谢的大儿子“小娃”私奔到山东。在山东,女人被人绑架并且卖掉,女子的父亲恨他,要报复他,又把他老婆偷偷引走,卖到江苏去了,并带走了他刚两个月大的小儿子。

  卖人与被卖,从谢明娃口里说来,似乎就跟吃饭睡觉一样稀松平常。

  到目前为止,警方也未找到谢的家属。周至公安局刑警大队长宋志俊说,“下一步我们出去找他家人,准备想办法联系他儿子。”15年前,谢明娃带着年近8岁的大儿子逃亡,但在5年前,已经长大成人的儿子无法忍受“野人生活”,独自下山谋生,至今下落不明。警方相信,这个无辜的孩子也是父亲当年杀人的目击证人。

  谢明娃甚至没有法律意义上的身份证明。“他连第一代身份证都没有。”周至县刑警齐俊红说;他的户籍资料也已被全部注销。

  谢明娃住的地方,是秦岭腹地的九峪乡九峪村,从周至县城前往九峪村,直线距离40多公里,但有一多半里程是需要徒步行进的山路。这里不通电,也没有手机信号。

  当谢明娃从山东回到周至县老家时,已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只有当初带出的“小娃”还跟在身边。“从那以后我就是挖药为生,到处流浪。”秦岭的深山老林中,生有猪苓、柴胡、木通、天麻等药材。每当药材收集到一定数量,他就在林间空地上摊开来晒一下,干透了的药材攒满一编织袋,差不多有百十来斤的样子时,他就离开临时搭起的窝棚,背下山去卖给收药的贩子们换些钱。

  那几天,窝棚里的粮食、油、盐都不多了,谢明娃叮嘱“小娃”拿上50块钱下山,到九峪乡金牛坪村的小店,买一些吃的回来。

  走了十几里山路,临近山脚时,孩子被几名伐木工人拦住了,在玩了一个小把戏后,他身上的钱被骗走。骗钱的这几个人,是从汉中地区的镇巴县到周至县林场打工的。

  没了钱,买不了东西,害怕被父亲骂,孩子滞留山下四五天,没敢上山去。

  苦等儿子不上山,没吃没喝,谢明娃决定下山看一看。三两句话之后,谢明娃怒打了其中一名林场工人。但对方人多,他被反扑过来的工人围起来暴打一顿,而且对方要他出钱给先前那个挨打的工人看伤。

  谢明娃不同意,对方再追打他。他一口气逃回到住地,从窝棚里取出狩猎用的土枪下了山,当即打死姓邓的一人,其他几个人见势吓跑了。

  “我自己就够可怜了,他们打了我,还要讹诈,简直把人逼得没办法。”谢明娃说。那杆可以放倒野猪的土枪,是事出前几年,他在一个集镇上用一辆旧自行车从别人手里换来的,当时作价100块。

  这是1995年,谢明娃第一次杀人。杀人后,他牵着儿子退到山上的窝棚,匆匆取出被子、锅、盆、锄头等物件,快速逃离现场,一个猛子跑出去五十多公里,在另一处深山找了个洞穴藏下来。他至今记得,那个洞里常有雨水滴漏,为了防水,他先是把塑料布展开,用几根木棒子撑起来。当晚,父子俩在山洞中间的平地上一觉睡到天亮。

  穴居

  由于害怕有人给警方通风报信,谢明娃切断了与老乡、朋友、亲属们之间的一切联络,带着儿子在秦岭深处广袤的丛林辗转,蛰伏在陡峭的悬崖峭壁上,从一个山洞到另一个山洞。“我选择山洞,主要是看看周围有没有药材,还有就是安全不安全。挖到最贵的药材是猪苓,一斤十几块钱,连翘一斤也有十几块钱。还有一种野木耳,长在死了的树上,有的时候碰到那个树,顶上结得很多,一晒就能晒好几斤,那个也能卖一些钱。”

  因为常年到深山挖药,谢明娃对山林里各种草木特征了如指掌,对大山的路线也很精通,“我一直在原始森林里,迷失不了。确定方位就是看方向,比如这个山和那个山的大概位置。天气阴的时候,看不到目标,就不出去,下雨也不出去,就躲在山洞里。”

  当地警方曾跟着谢明娃的踪迹,先后十多次组织警力抓捕,但因为谢“从小练就走山路攀峭壁如履平地的本领,屡屡侥幸逃脱。”

  周至县公安局政工科科长张长良说,“我们上山后,发现了谢明娃编的藤条,又粗又长,很结实,从上面树上垂下来。他可以从峭壁一端,用藤条一荡,荡到几十米外山谷的另一边去,中间是万丈深渊,别人肯定不敢,掉下去肯定粉身碎骨。但人家有这个本领。这不是我们猜测,当地村民有人和我们讲述过。的确他在山上是行走如飞,咱们这些干警还不行。”

  在深山老林中,谢家父子与野兽飞禽为伴,饿了挖野菜,渴了喝泉水。野猪是经常出没的,个头大的有一百多斤,如果能够打到一头,够他们吃上些日子,四五十斤重的马羊也能在山间谷地碰到,但这些动物都不容易命中。野鸡倒是常有,每打下一只,父子俩就可以饱餐一顿。

  但谢明娃得时刻提防着豹子、豺狼和黑熊的袭击,“豹子、黑熊我见过很多次,它们常常来我的山洞偷吃我的馍,很多野兽的骨头在山上有很多,也见过。幸好它们没有攻击过我。”最危险的威胁,来自擀面杖粗的大蛇。“碰到过大蛇,有擀面杖这么粗,一口咬在我的裤子上,吓了我一跳,我回过身来拿采药的锄头压住它的头,还没有打死它,它就跑掉了。”

  谢明娃更害怕的不是猛兽,而是警察。虽然他还是以采药为生,却不敢贸然下山卖药。万不得已要到山下前,他都要提前想好路线,摸黑出去,摸黑回来,整个周期绝不超过两天。“我就是在山下买点面啊,买点米啊,买点油买点盐,在山上弄点野菜,做点,早上饭一吃,弄个袋子,把锄头一拿,就上山去采药了。晚上回来做点饭一吃,就睡觉了嘛。”谢明娃说,他也知道警察在抓他,但,“那也得生存啊,怕见人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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