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猎鹰反扒队员”误殴“窃贼”获刑无奈隐退引发争议
民间反扒 作鸟兽散谁欢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倩 供图/CFP
最新消息,2010年9月6日下午1点半,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再次开庭。9名大连“猎鹰”反扒队员站在被告席上,法官宣判,绰号“毛毛虫”的反扒队员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绰号“矿工”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三年,其他7名反扒队员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期执行6个月。
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此前曾建议,当地检察机关应在法院一审判决前,采取“程序回转”的诉讼救济程序,将正在进行的审判停下来,再由检方依法做出“酌定不起诉”的决定。
几年来,全国各地不停地曝出成立“民间反扒队”的消息。随之而来的是,反扒行为伴随着各种“违法”或“犯罪”的质疑之声。特别是此次的“误伤”案件,“猎鹰”反扒队员将被错认的“窃贼”造成轻伤,再次将民间反扒的合理合法性提上风口浪尖。
民间反扒,到底是警力的有效补充,还是陷入情法夹缝中(常遭病垢)的争议组织?在褒贬参半、毁誉兼具的跋涉中,这类组织悄然而又顽强地生存着。他们能否早日正名?能否被正规军收编?此次领刑是偶然还是必然?
众手误殴一“窃贼” 致人昏迷未停手
今年6月10日,在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法院,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
说它特殊,有三层含义:一是被告人身份特殊——7名“嫌犯”都是民间反扒队员;二是案情特殊——被害人是一位普通公民,被反扒队员误当成“窃贼”;三是检察院认定起诉的罪名特殊——依据误伤结果,启动了与一般故意伤害罪无二的公诉程序……
一时间,这起审判招致的媒体关注度与舆论对检方的不同评价,在社会上引起哗然:人们在为这7名“被告人”喊冤的同时,更有人为检察院的不“网开一面”提出质疑。
事情还得从2年半前的一次反扒误伤行动说起。
2008年1月10日,正值周末双休日。晚8时许,在大连颇负盛名的猎鹰民间反扒队员还像往常一样,聚集在人口密集的大连商场步行街附近,准备“伏击”窃贼。根据以往经验,这个地段,这一时段,是窃贼最为“活跃”的时辰。窃贼们穿梭在逛街购物的人群中,伺机作案,疯狂行窃。很多百姓在不知不觉中,包被割、兜被掏、钱被窃。
这时,队员王峰忽然听到有人疾呼“有人抢劫了!”寻声而去,他发现不远处有一对男女在和一个男人撕扯叫喊。女的说:“你把抢我的手机拿出来。”被这对年轻人拽住的男人矢口否认:“谁抢你手机了,我根本就没拿” ……就在双方争执过程中 ,王峰赶过去帮助劝说。那个男的见了就开始骂他们:“关你们何事?与你们有什么关系?”王峰见事态不对,就用对讲机把大家喊过来。据说,这会儿,这个男的开始动起手来,一见他反抗,队员们便一呼而上,三下两下,便把他摁倒在地。
那对男女报了警。警察赶到时发现一个人被打倒在地,身上衣服被撕破,脸上也有伤,还淌着血,自始至终用手在护着头……他身边围着七八个人。
此后警方查明:那对男女本是情侣。那天,女孩忽然发现放在右兜的手机不见了。正在这时,她发现有个男人从电梯出来,急匆匆向前跑。她以为就是这个男子偷了自己手机然后想逃跑,便过去拽住他理论起来……男子矢口否认。
既没有人看到他偷,又没有在他身上发现赃物,人们这才想起是否弄错了。原来,这个男人是彩票迷,他刚想出一组数字,一看马上要到8点了,彩票售票点该关门了,便准备跑去买彩票。不想就被误认作窃贼了。
误会澄清了,可是队员们却走不掉了。这名男子被打得不清:眼眶、肋骨还有脚部都有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警方认为,反扒队员不是故意寻衅滋事,社会危害性不大,给予他们取保候审。
队员们虽然自由了,但事情并没有了结。很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名对王峰等共7名队员提起了公诉。公诉书中称:这7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34条。
公诉人对记者说:人都被打得昏迷了,失去了反抗力,他们还在继续殴打,不肯停止,这明显已经过度了……这不是故意伤害又是什么?
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青泥洼桥派出所刑侦中队副中队长姜学军也说:“作为一个公民遇到违法犯罪的事,肯定应该予以制止,但制止以后应该报告公安机关。如果采取暴力等手段,肯定是不对的。”
中国人民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也说:“这个被害人是在他们七八个人的殴打下受的伤,经法医鉴定达到轻伤程度;从这点看,殴打本身是出于故意,并且构成轻伤害罪,罪名客观上是可以认定的。”
事情出来后,几个反扒队员也很后悔,他们共给予了受害人14万元的民事赔偿。
7名涉案队员淡出“反扒江湖”
“大连猎鹰民间反扒队”成立于2007年,是由网民们自发在网上报名发起的。
据此次“误伤案”牵连的7名队员之一肖维平介绍,他当初也是从网上看到发帖人面临小偷孤立无援征求伙伴时,被触动了心弦的:“谁都担心一个人对付小偷后惨遭报复。”当下,他没有丝毫犹豫,立即报名加入到反扒队伍中。第一次参加反扒的经历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抓住小偷往派出所扭送时,天下着雨,百姓自发打着伞,护送队员;他们自己身上却淋满了雨水。
他说:“我们自发抓小偷,完全出于义务,真的是既不图名,也不图利,就是为伸张正义。现在因为误会弄出这样的事情,结果给我们自己造成伤害。当时的确是‘那男子’先动手打人,接着又挣扎得很厉害,逼得我们出手很重。他打人在先,我们动手在后。”为了不再让家人担心,再加上其他一些压力,他们7人在误伤事件发生后,一致决定退出“反扒队”。
据记者了解,肖维平他们民间反扒,从加入的第一时间起,就始终与各种风险相伴。随着荣誉的增多,风险系数越来越高。
误伤事件发生前,小肖刚从病床上爬起来不久。在一次抓小偷的过程中,一不留神,小偷掏出了早就准备好的暗器。三刀扎过来,小肖登时血流如注。一刀刺断了其胳膊根腱,缝了20多针,他躺在床上半年多……
大连猎鹰民间反扒队队长“轮回”说:“我们这些活跃于大连街头的反扒队员,有工人、有职员、有教师,全部来自于工薪阶层。大家利用业余时间义务抓小偷,目的很明确,就是想为社会尽一份力!”
据悉,建队三年来,他们的队伍已经壮大到100多人;巧合的是,这三年来,被他们抓住并扭送到派出所的小偷也是100多人。
检方“酌定不起诉” 可能更好些
这7名涉嫌故意伤害的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认为:反扒队员们一拥而上的前提,是误以为自己对付的是一个抢劫犯,实施的是见义勇为性质的行为。他们初衷是想抓小偷,伸张正义,之后才发现搞错了。这是有为在先,判断在后。不应以犯罪论处。
中国人民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认为:“检察院在检察起诉阶段,法律上给了它一个权力——这就是‘酌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犯罪情节轻微;该起轻伤害案件即属于这个范围。其次,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具体到这件案件就符合后面的法律条件。”
为什么如此认定呢?第一,该案发生乃是事出有因。7名被告人与一般嫌疑犯情况不同,他们最初的动机是好的,是想见义勇为去打击劫匪;其次,案件发生出现失误,是由于丢失手机者错误的指认而产生,他们一拥而上是想把其扭送到公安机关;第三,事后发现错误后,这7人又勇于承担责任,每人拿出2万元,积极给予了受害人较高的经济补偿。
洪道德主张,在一审下判之前,当地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应该采取“程序回转”,让该起案件再回到“审查起诉阶段”;做出“酌定不起诉”,可能社会效果会更好些。
据悉,按法律相关规定,“程序回转”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上的一种补救机制。它指的是检察机关在一定条件下,将已经交付审理的案件撤回起诉,并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体现诉讼的公正性。
旅游胜地多有反扒联盟
在搜索引擎上键入“民间反扒队”或“民间反扒组织”等关键词,全国各地的民间反扒组织或机构就会跃然屏上。
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至少有数十个省市成立了民间反扒队:广西桂林、辽宁大连、海南海口、江苏苏州、四川重庆(直辖前成立)、湖北武汉、北京西单等等。这些民间组织多处于旅游胜地。
2006年5月30日,广西桂林市民吴丽女士,在阳桥发现迎面而来的两名年轻女子身后尾随着3名外地人。正当尾随的一个男孩准备将手伸进年轻女子的手提包时,吴丽大声喊道:“姑娘,身后有小偷!”见行迹败露,男孩身后一名十八九岁的男子冲上来,用手中的长柄雨伞直指吴丽的脸,厉声骂她多管闲事,说完竟将伞尖戳进她右眼。
经诊断,吴丽的眼眶骨折,碎骨已进颅内,颅内出血,视神经严重损伤。此事经媒体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6月3日,网友们自发地上街打击外地行窃者的嚣张气焰,6月4日桂林“反扒联盟”正式成立。
“H2”和“海浪”就是受“吴妈”精神感召儿加入反扒联盟组织的。“行窃者太猖狂不仅影响桂林的形象,对桂林人也是一种耻辱。”海浪说,他爱人今年4月份还反对他抓行窃者。后来,“吴妈事件”发生后,爱人从反对转向默默支持,单位的领导知道后也叮嘱他注意安全。“反扒联盟成员90%的人没被行窃者偷过。桂林是我家,平安靠大家。大家只是想维护桂林形象。”
中国公安大学治安系一位王姓教授说,民间能够自发组织一个专门打击“扒手”的联盟,反扒成员们出于自愿,不计名利,舍己助人,这首先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独特的志愿精神,值得人们尊敬。敢于公开与违法人员作斗争这更是一种见义勇为的公民精神!
有心抓贼无力救已
“误伤”事件发生后,大连猎鹰的7名涉案反扒队员一致退出了民间反扒队,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很多人认为这将是一件让窃贼快心而百姓痛心的事情;大家质疑有关执法部门能否网开一面鼓励民间的义举。
其实,反扒志愿者面临的困境并非大连独有。目前全国有上海、广州、西安等18个城市的反扒志愿者组织在行动,但鲜有城市公开承认反扒组织的合法性,他们也因此不能避免人们的质疑:反扒志愿者组织的存在是否合法?是否有抓小偷的权利?
据记者近来调查,民间反扒队日益壮大以来,全国各地都陆续发生了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让这个群体的人士感到很受伤;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也逐渐产生了一些困惑。
早在2006年8月份,郑州民间反扒联盟仅仅成立2个月之际,就陷入了神秘DV带曝出的诚信危机:成员被指偷盗、领头人被指分赃。反扒联盟的发起人老聂一度丧失信心,要求退出反扒联盟。
广东佛山反扒联盟队员叶鑫涛在行动中被指搜身抢劫,被警方拘留13天,后虽无罪释放,但影响非常大,很长一段时间内,志愿者不敢上街反扒。
民间反扒大侠苑国栋,两年半抓贼925人,自己却无收入生活困难。从2004年至今,老苑去过北京、济南、南京、浙江、杭州、宁波、东莞、深圳等地义务抓贼,越抓越上瘾。因为没有合法收入,他一直靠支持他的老婆养着,心里很不舒服。
桂林反扒联盟4年前,制定了在国庆节前“集中严打”行动;在成功抓获4名外省小偷后,没想遭到小偷同伙报复,一名队员被砍断手指并伴有颅脑外伤而住院。一名网名为海浪的队员对记者说,他对一些市民的行为感到寒心:当他遭外地行窃者集体追杀逃跑时,跑到一家美容店躲避,老板怕殃及自己死活不让他进。后来,他又躲进一辆出租车内,司机怕遭小偷报复,死活不开车……
“武汉志愿者联盟”是成立于2005年的一个网络论坛,截至2006年注册人数已达2000余人,其中经常参加活动的有200多人。据统计,它自成立以来,9个多月来共出动七八千人次,抓获各类小偷及罪犯400人次。
2006年9月联盟发动的一次大规模行动中,被抓获的小偷杨蛮意外死亡,导致参与行动的网友“罐子”被送入看守所,面临刑事处罚。联盟成员有人说,此事件“让近一年来努力取得的成果几近一夜崩溃”。
在江苏南京,也发生过反扒志愿者使用手铐并打伤其怀疑为小偷的市民的事件,令南京警方公开表明要取缔民间反扒组织。
4年前,重庆初战告捷的民间反扒联盟名声大振,要求加盟者络绎不绝,就连市公安局反扒总队也派出人员,对这股新兴反扒力量摸底调查。3年过后的2009年,重庆百人民间反扒联盟萎缩至20人,面临“解散”威胁。
浙江最大民间反扒队不久前已经无奈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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