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QQ上接到公司“领导”汇款指示,工作经验不足的会计和出纳汇出12万元。公司认为两员工存在重大过失,近日将两员工起诉。
2015年,刚入职不久的会计杨某和出纳李某在QQ上接到了公司“领导”要求两人汇款的紧急指令,当两人将12万元款项按照指示汇出后才发现,是有人利用QQ冒充领导骗取钱财。两人立即去公安局报案,但案件一直未侦破。
该公司认为,杨某、李某两人在未和领导电话确认的情况下就汇款,虽不构成犯罪,但存在重大过失,并侵害了公司的财产权,于是将两人诉至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要求两人将12万元返还公司。出纳李某到庭后认为,公司从未进行过财务制度和岗位制度的说明或培训,进行汇款也是公司一般正常流程,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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