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安房地产公司老板雇凶将住建局领导双腿打骨折
核心提示:兴安县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县城有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建设许可没有被兴安县住建局审批通过,公司老板因此怀恨在心,将矛头指向该局一名领导,花钱雇人将人家双腿打骨折。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许可未获审批通过
老板雇凶将住建局领导双腿打骨折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申艳)兴安县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县城有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建设许可没有被兴安县住建局审批通过,公司老板因此怀恨在心,将矛头指向该局一名领导,花钱雇人将人家双腿打骨折。
住建局领导回家路上被打
被害人姓秦,是兴安县住建局的党组成员,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他的伤势在慢慢痊愈中。2月25日上午,秦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被打的经过。
1月18日下午6点30分左右,秦先生下了班,搭朋友顺风车到了县城粟家桥附近下车,步行到灵湘路下水洞区域路段。他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等他回头,那人已到了身旁。一个四五十岁的男子手持一根铁棒,二话不说朝他双腿各打了一棒。男子打完后,迅速往水街方向跑了。
“很痛很痛!”秦先生说,他受伤倒地之后,好几分钟都说不出话来。等他从疼痛中缓过神来,他立即拨打110报警,同时将刚才的遭遇向单位领导汇报。
秦先生后被送往医院救治,医生检查后发现,他双腿腓骨骨折。伤势经过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
房地产公司老板雇凶打人
案件发生后,兴安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从刑侦大队、城区派出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并协调市公安局相关业务支队指导案件侦查,指示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在春节前全力侦破此案,以消除社会影响,还被害人公道。市公安局和县委领导多次过问案件侦办情况。
由于案发时天色已暗,该路段行人稀少,加上发案突然,整个过程只有短短几秒,被害人及现场周边群众均未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侦查工作进展缓慢。
1月19日,专案组民警开展现场线路勘查工作,以发案地为中心,调取了周边500米以内的所有摄像头,排查可疑人员20余人,并初步锁定一名嫌疑人,但基本情况未完全掌握。
为尽快确定嫌疑人,专案组民警将巡查的监控视频范围扩大到案发地周边两公里范围,将时间由案发前后的一小时延长到案发前五天。其间,专案组5名民警24小时轮流巡查,耗时4天,查阅50余个监控摄像头里的海量视频内容,不放过一丝一毫的有用线索,最终成功锁定嫌疑人作案所乘车辆及作案嫌疑人尧某、陈某。
1月28日、29日,经过多方摸排、布控,在准确掌握犯罪嫌疑人活动情况后,专案组民警果断出击,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尧某及雇凶嫌疑人蒋某。
蒋某是兴安县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板,他在审讯中交代,他公司在兴安县城一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许可未获兴安县住建局审批通过,怀恨在心,遂将矛头指向该单位审批成员之一的秦先生,并花钱雇来有犯罪前科的尧某给秦先生一点“教训”,尧某又找来朋友陈某帮忙。陈某跟踪秦先生多日后,于1月18日下午出手将秦先生打伤。
随后,蒋某等三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兴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已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秦先生告诉记者,去年8月份开始,他分管规划审批,之前是负责规划设计。蒋某公司的项目未能获得兴安县住建局审批通过,蒋某以为是他个人不同意造成的。案发前两个月,蒋某曾来到他办公室,拍着桌子向他“叫板”,说他故意卡住公司的项目方案。实际上,这跟他没有关系,蒋某那个项目旁边的那块地上所建的楼房,因建筑外立面凸出在外,与周边环境不协调,已引起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投诉,县人大常委会已发督办函督办此事。蒋某所报建的项目也不符合规划,所以未获批。他也向蒋某解释了,可蒋某不信。
另外,对于建设项目的审批不是一个领导说了算的,行不行得经过集体讨论。秦先生介绍,参与集体讨论的小组成员不只是县住建局的领导和分管领导,还有专业人员。就算小组讨论有了结果,还是不能立马拍板,需要提交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委员会审批。
2月28日,记者从兴安县公安局了解到,警方两天前已将三名嫌疑人提请兴安县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来源: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
责任编辑:李天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