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郸城宁平镇政府向村民借钱3万16年未还
南都讯 66岁的村妇李桂荣没想到,一张3万元的欠条,影响了她16年的生活。
2001年8月,河南郸城宁平镇政府以“交不出订阅上级要求的报刊费”为由,向韩红星借款3万余元,当时承诺当年年底有钱马上还。但16年过去,丈夫韩红星已因病过世,李桂荣依然没有拿到镇政府的欠款。去年8月,法院判决镇政府败诉,但这笔钱仍然没有拿到手。
“记不清多少次去要欠款”
2001年8月25日,在郸城县化肥厂上班的李桂荣回家后,发现镇委书记张仁杰和副镇长杜运灵来家里要钱,借条已经写好放在桌上。李桂荣问丈夫韩红星后了解到,“镇上交不出订阅上级要求的报刊费4万余元,镇长听说韩红星的邻居左金山手上有钱,要求他代表镇政府出面借钱。”
左金山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证实了这一说法,“2001年时我有一辆拉货的解放牌车,卖了3万多块钱。那时候镇政府说话还比较算数,也说好给利息”,加上大家对韩红星评价不错,他没多犹豫就借了。这笔钱,镇政府要求韩红星以个人名义给左金山打借条,而由镇长代表镇政府给韩红星打借条。
李桂荣没有想到,后来她和丈夫会为这笔欠款奔波十余年。在韩家人看来,“她就像是《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
同年年末,韩红星查出患有尿毒症。2002年下半年,左金山的父亲也病了。他和韩红星找镇政府讨要欠款无果后,韩红星向老师、同学借钱,分三次把向左金山借的钱先还了。
李桂荣说,镇上曾在她的再三催促下归还了5000元。南都记者从韩家提供的欠条上看到,欠条上有当时镇委书记张仁杰确认“情况属实”的签名。但剩下的欠款依然毫无音讯。
2005年,韩红星身体状态每况愈下,需要换肾。李桂荣迫切地希望拿回欠款给丈夫治病。
她说,曾经到镇委书记张仁杰家去,对方承认欠款,但表示没钱。后来她到县委大院门口,见人就问“县长办公室在哪儿”,找到县长,县长说去找镇上管财政的要。她又找到镇财政,对方表示账上没钱还她。
如此往复。李桂荣说,“已经记不清多少次去要欠款了。”
2010年10月,韩红星因病过世。李桂荣认为丈夫是“带着心结”离开的。
打官司胜诉仍拿不到钱
在前同事孙涛看来,韩红星过世后,李桂荣想要追回欠款难度变大了,“镇里的书记也换了。”继任的镇委书记王坤对韩家人表示,前任欠的债自己不管。
转机在2015年。春节过后,李桂荣在电视看到“中央整顿党风,处理地方政府的欠款”的新闻,鼓起勇气决定打官司。
第一次诉讼法院没有开庭,韩家人表示,“当时法院说到镇政府去了解了下,对方表示没钱。”
2015年底,郸城县人民法院给李桂荣打来电话,表示上面要求年底必须把当年案件结清,“要我先撤诉,明年再起诉,明年镇长肯定还钱。”李桂荣听到电话里说结案率低会影响法院员工的奖金,“我不忍心,当时就撤诉了。”
2016年6月,李桂荣再次起诉。但开庭当天被告宁平镇政府未到场应诉,缺席审理。
2016年8月26日,郸城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认定宁平镇人民政府向原告丈夫韩红星借款32584元的合同关系成立,限其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偿还剩余欠款。
但镇政府并未还款。李桂荣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庭表示,“镇政府说没钱,我们也没法执行。”
对此,南都记者联系上本案的审判法官周新琦,他透露,“有两种情况:有执行能力抗拒执行,可以采取拘留、罚款,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一种确实贫困的,只有法院终结本次执行。”“但对于一个单位来讲一般不适用这种情况。”周新琦补充道。
他表示:“作为一个镇政府,这几万块钱应该能拿得出来。”
宁平镇现任镇长徐汝敏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会向执行庭了解情况,确认属实后妥善解决此事。由于镇里财政吃紧,将采取分期的方式还款。
采写:南都记者 嵇石 实习生 黄驰波
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