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嗜赌走歧途 用假房本骗数万元
来源:包头新闻网
因为嗜好赌博、购买彩票需要大量费用,一男子竟然动了邪念,利用租住房屋信息制作假房本诈骗9万元,潜逃近一年被公安机关抓获。
2016年7月11日,昆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接到被害人曹某某报案称:其于2016年6月1日11时许在包头市宾馆家属院的门口与朋友介绍的一个自称叫王某某的人以一个房本为抵押向其借出现金90000元,王某某给曹某某写下了借款协议及欠条,约定2016年7月1日还款,还款日到期后无法与王某某取得联系,后经其到房管局查证,作为抵押的房本是假的。昆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二中队于2016年12月29日依法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于2017年5月14日被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公安局抓获,于2017年5月23日押解回包头,于2017年5月23日被刑事拘留。
嗜好赌博 为钱起邪念
王某某,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2003年来包头打工至今。“我因赌博输了急用钱想弄点钱花,我就通过一个叫侯某某的朋友让他给搭线借点钱,我骗他说我岳父病了急用钱。候某某说借钱得有抵押,他问我有什么东西可以抵押,我说我名下有套房可以,他问我又没有房本,我说有。”2017年5月23日晚,昆区刑侦大队责任区二中队办案区内,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向侦查人员供述称。
据王某某供述,2016年5月份,他在包百地下通道的墙上找了个小广告电话,便跟对方说想办个假房本,跟对方谈好价钱、并要求将当时王某某租住的一套楼房的信息作为假房本的房屋信息。“约好了一个房本300元。然后我跟对方在黄河大街和建委的十字路口西北角的胡同里见面,对方是个南方女人,我给她300元,她给了我一个房本,我一看她做的这个房本的质量不行,纸是软的,她就答应再给做一个。三天后,我俩在约定好的地方见了面,她又给了我一个房本,我觉得挺真的,我就决定用这个房本骗钱。”王某某对办案民警说。
2016年6月1日,侯某某带着受害人曹某某到王某某租的房子看房。“因为我告诉这里是我的房子,房本就是这套房子的。”王某某说。“看完房子后,他们就同意放款了,然后我们就坐着侯某某的车到了包头宾馆,曹某某下车取钱,我和侯某某在车里等着,过了一会曹某某回来给我拿了6万元现金,我就给曹某某打了一张借条(借条上写的是我借曹某某6万元,每个月利息5分),上面我和侯某某都签字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说。
“随后,曹某某就给了我5万5千元,扣了5000元作为当月的利息和侯某某的中介费。我把假房本还有我的户口本作为抵押物给了曹某某。2016年6月20日,我又跟侯某某说想用钱,想借3万元来贩卖电动三轮车,后来侯某某又带曹某某过来,我就在原先的那张欠条上又写了一笔,借款3万元,扣去3000元作为利息和侯某某的中介费,我实际拿到手2万7千元。”王某某向办案民警供述说。
据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供述,在他第二次借款后即离开包头,并将上述款项用于赌博、购买彩票等个人挥霍。“因我赌博需要大量的钱,可是我自己赚不到那么多钱,我就想到这个办法去诈骗,我冒充我租住的房屋的房主的身份实施诈骗,我找人做的假房本。青山区民主路五号街坊某居民楼中户是我租的房子,我找人做的就是这个房屋的假房本。我共诈骗现金9万元,实际得到8万2千元。所诈骗的钱都被我赌博花掉了,用于购买彩票、11选5、双色球、大乐透、福彩快3。”
涉嫌诈骗罪 王某某将接受法律的制裁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借款理由,并用假房本做抵押向被害人曹某某借款,且在取得借款后随即离开本地,后将上述钱款全部用于赌博、购买彩票等个人挥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因其数额巨大,未能积极退还诈骗所得、取得受害人谅解,且其案发后离开本地在外地被抓获,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有再次逃跑的可能,有逮捕必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记者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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