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打死咬人金毛犬的警察惨了 消息传国外遭死亡威胁

打死咬人金毛犬的警察惨了 消息传国外遭死亡威胁
2018年01月02日 18:18 环球时报

  原标题:出警打死一条金毛犬的长沙警察惨了:被挂到国外遭人身威胁

  在2017年的最后一天,一条死在湖南长沙街头的狗,竟意外地在2018年的第一天引起了全中国网友的关注。

  而且,目前这条狗的死,还导致了更为严重的后果……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事情的经过吧:

  2017年12月31日下午3点左右,长沙街头,两名路人先后被一条被人拴在路边的“金毛犬”袭击,其中一名路人被咬伤膝盖,另一名路人则被咬破了裤子。

  于是路人决定报警,之后当地派出所的一名民警赶到现场,开始寻找狗主人,可狗主人却一直未见踪影。

  同时,由于这条咬人的金毛犬也没有按规定佩戴“犬牌”,民警也无从得知其是否接种过狂犬病疫苗,是否有病。

  结果,为了确保公众的安全,民警选择对这条伤人的金毛犬进行“扑杀”。但因为民警并没有携带麻醉枪,用手枪的话又怕误伤路人,于是只得选择用木棍将这条狗打晕。谁知这条狗又冲上来要咬民警,结果民警最终用木棍将其直接打死。

  可令当地警方万万没想到的是,他们维护公众安全的做法,却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首先是有人传播谣言,把警方维护公众安全的说法,歪曲成是警方在“当街虐狗”,还添油加醋地说“活活折磨了整整4个小时”。

  结果,这一谣言不仅很快在国内网络上引起了众多“爱狗人士”的愤怒,甚至还传到了国外,更有国外网友扬言要杀了这名警察……

  尽管长沙当地派出所很快在12月31日当天晚上9点就发布了情况说明,澄清说民警之所以会扑杀这条金毛犬是因为其连续咬伤两名路人且找不到主人,已经对公众安全造成了威胁。可这些情节仍然没有平息网络上那些“爱狗人士”的愤怒情绪,发布这则情况通报的警方微博也被数千条愤怒的留言“占领”……

  其中,有激动的“爱狗人士”还对警方通报的真实性表示怀疑,要求警方拿出证据证明狗咬了人,并宣称警方为了掩盖罪行早已删除了事发地的监控。

  但之后长沙电视台的采访却给出了事发地的监控,以及其中那位被咬伤的路人的伤情和接种狂犬病疫苗的就医记录。(请戳下面这段几秒钟的视频)

  然而,这些关键的信息仍然没有让部分极端的“爱狗人士”们满意。耿直哥从警方内部得知,目前不仅那名扑杀金毛犬的民警遭到了非法“人肉”(而且还波及到了他的同事,同事的手机已经收到大量辱骂短信),其家人还被人寄去了“菊花”(咒人去死的意思);更严重的是,当地派出所的报警电话也被这些极端的“爱狗人士”打爆了,已经严重影响了警方正常的办案工作。

这是被非法人肉搜索波及到的一位辅警发表的声明这是被非法人肉搜索波及到的一位辅警发表的声明

  另外,关于这条被扑杀的金毛犬的身份,长沙电视台也进行了采访报道:这条被扑杀的金毛犬其实是半个月前被人遗弃的,之后有一名好心人将其送到了当地一家宠物诊所寄养,等待有人前来领养。

  而在案发当天,曾经有人前来领养了这条金毛犬,但这条狗之后却袭击了这名领养人,结果这名害怕的领养人把狗拴在路边后走掉了。

  再后来,便发生了路人被这条狗袭击的事情……

  那么,在耿直哥看来,如果这条狗之前的主人不遗弃它,或是哪怕领养这条狗的人对这条狗稍微负点责,那么路人被咬伤以及民警之后对这条狗的扑杀其实就都可以避免。

  说得再透彻点,那名民警其实是在为不负责的“狗主人”[擦屁股]。

  但话说回来,民警扑杀那条狗的处置方式,也确实存在粗糙的问题。这一点当地派出所的一名负责人在长沙电视台的采访中承认了,表示会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

  同时,不少理性的“爱狗人士”也表示,他们并不反对民警对这条无主、无“犬牌”且持续伤人的狗进行扑杀,只是民警扑杀这条狗的方法过于简单粗暴,应该有更专业的处置方法。

  另外,耿直哥还了解到,不少关注此案的警方人士的观点也是[扑杀没错,但方法应该更专业]。

  因此,耿直哥希望公安部门可以围绕这些大家都有[共识]的观点去改进和建立更好的处置犬只伤人的问题的机制,让基层民警再扑杀这样的犬只时可以有所依据,从而免受争议之苦。

  同时,耿直哥也希望全社会支持民警维护公共安全的职责。民警在工作中存在的方式方法可以探讨和纠正,但非法人肉和恶意骚扰民警以及扰乱公安部门的极端行为,必须坚决抵制,并依法制裁。

责任编辑:张建利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690-0000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7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