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制定国民保护法制要旨 明年将交国会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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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1日15:53 新华网 | |
新华网东京11月21日电 (记者张焕利)日本政府21日在首相官邸举行国民保护法制整备总部会议,制定日本在遭受别国武力攻击时保护国民的国民保护法制要旨。 内阁官房长官福田康夫在会议结束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为预防有组织的游击战等武力攻击事态发生,国民保护法制要旨对各都道府县知事委以广泛的权限。 要旨规定,为预防武力攻击事态发生,政府将在召开安全保障会议的基础上,举行内阁会议决定保护国民的基本方针并报告给国会。各都道府县知事、市町村长应根据这一方针,制定出各自的保护国民计划。 要旨规定,在日本遭受武力攻击或预测到将会遭到攻击时,政府要设立以首相为总指挥的对策总部,下令发布警报,并指示都道府县知事采取避难措施,处理因核武器、生化武器攻击所造成的损害。各都道府县知事要指示居民撤离危险场所,开展救援活动,并指定公共的广播、供电、燃气、运输和道路、机场的管理部门为公共机构,必须对这些机构实施国民保护措施。 日本政府决定,今后将向地方公共团体等说明国民保护法制要旨的各项内容并广泛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法案。政府计划将这一法案提交至明年举行的通常国会上审议通过。(完) 相关专题:关注日本军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