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再驳赖昌星难民申请:所犯罪行与政治无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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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09:46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加拿大联邦法院3日宣判,驳回中国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犯赖昌星申请“难民身份”的上诉,认为没有证据显示赖昌星被遣返中国后会因政治问题受到迫害,因此他本人及其家属不具备“难民资格”。 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安德鲁·麦凯在长达30页的判决书中说,此前加拿大移民和难民事务法庭作出的有关赖昌星夫妇及其3个子女不具备“难民资格”的判决是正确的,“他( 赖氏还想“赖”下去 加拿大联邦法院宣布上述判决结果后,赖昌星表示“失望”。赖昌星的律师戴维·马塔斯称将继续上诉。根据联邦法院的裁决,赖昌星可以在本月17日前对判决提起异议。 法律专家指出,目前赖昌星和他的律师很难再提出令人信服的证据。马塔斯甚至对中国的司法制度进行了恶意的诬蔑和攻击,但都没有改变法院的裁决,此案审理结果最终翻案的可能性很小。但是赖昌星正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司法权力和司法程序延长他在加拿大的居留时间,继续挣扎着在加拿大“赖”下去,妄想以“拖”应变。如果这桩官司最终打到加拿大最高法院,可能还要花上几年时间。 每天只能外出3小时 自2002年6月加拿大移民和难民法庭否决赖昌星夫妇的难民资格后,移民局释放了赖氏夫妇,但对他们采取了限制措施,以防止他们逃跑。移民局规定,赖氏夫妇除医疗等紧急情况外,赖昌星只能在每天下午1时至4时外出,曾明娜只许在每天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外出。除了每周三向移民局例行报到外,赖氏夫妇不许同时外出。未经批准,赖氏夫妇不得从目前的居所搬走。他们也不得在任何赌场出现,不得与黑社会分子接触。 冯俊扬(新华社供本报特稿)来源: 北京晨报 【编辑:东剑】相关报道 相关专题:加拿大拒绝提供政治避难 赖昌星美梦破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