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成美国焦点 布什态度强硬克里更为开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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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16:01 中国日报网站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2004年2月以来,同性结婚风潮在美国掀起轩然大波,马萨诸塞州和新墨西哥州先后将同性结婚合法化,加利福尼亚州的旧金山市更是为大批同性恋情侣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月24日,美国总统布什终于就此事正式表态,他说自己支持禁止同性婚姻的宪法修正案,并已经敦促国会通过这一修正案。与布什的强硬成鲜明对比,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克里的态度更加具有“人情味”。 ***布什演讲反对同性婚姻,敦促国会通过宪法修正案 据海外媒体报道,2月24日布什在白宫发表电视讲话时说,从马萨诸塞到旧金山以及新墨西哥的“联邦法官及地方官员”都在试图对婚姻做出重新定义,试图通过允许同性结婚去动摇婚姻这一“最根本的人类文明制度”和“最持久的人类制度”,这种做法绝对是不可取的。 布什指出,婚姻是神圣的,它不能与“文化、宗教和自然的”根源割裂开来,为了保护美国的婚姻制度,国家有必要通过宪法修正案,以防止婚姻含义不断变化。如果不尽快制定和通过这样一个修正案,美国就会出现更多的同性婚姻诉讼,法庭则会做出各种各样的判决,甚至出现更多地方官员藐视法律的情况,从而增加社会的不稳定性。 不过,布什在讲话中也为各州宣布同性恋“公民结合”合法化留下了余地。他表示,修正案应该充分保护合法婚姻,同时又让各州立法机构自由地做出决定,为同性恋人做出婚姻以外其它形式的法律安排。 此外,布什还表示“在如此重大的问题上,我们应该听听人民的声音”。他号召全国就同性婚姻问题展开辩论,并强调辩论应该在没有敌意或者愤怒的气氛中进行。 布什属于保守派,坚持传统的价值观。一直以来在同性恋婚姻问题上持坚定的反对态度,他曾在讲话中提到:“我认为婚姻是神圣的,婚姻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事,而且我们应该把婚姻的定义法律化。”担任得克萨斯州州长时,布什更是一度反对“公民结合”合法化。 ***民主党借机拉人气,反对修改宪法“叫板”布什 与共和党人相比,民主党人的思想观念更加开放,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克里和爱德华兹不约而同表示,他们不支持同性结婚,但是也不同意对宪法进行修改。 早在1996年,克里就曾经反对联邦议会将婚姻定义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结合”,并将这一规定同20世纪60年代南方各州禁止不同种族间通婚的做法相提并论,指责他的支持者试图从事“隔离政治”。2002年,克里又同其他一些国会议员签署联名信,要求马萨诸塞州议会放弃一份规定同性婚姻违法的州宪法修正案。 2月11日,克里的竞选发言人在竞选活动中表示,克里一直以来都是反对同性婚姻的,但他同样反对修正法案中有关同性恋违法的规定,他认为这样的法律会危及同性恋者应有的权利。 2月24日,克里针对布什的讲话发表评论,指责布什试图迎合右翼支持者,并拙劣地修改宪法,他说布什只是想通过此举令民众不再注意布什政府在就业、卫生保健和外交政策等领域上的失败。 克里表示:“他(指布什)试图通过婚姻问题分裂美国民众……所有的美国人都应该关注这一点,我们的总统正遇到了政治麻烦,而他还试图在大选开始的时候修改宪法。我认为,保护男女同性恋的最好方法是公民结合。” 克里还暗示,如果马萨诸塞州有关禁止同性恋婚姻的法律承认“公民结合”和其他对同性恋的保护措施,他可能会支持这项法案。他说:“我支持这项禁令与否完全取决于该禁令是否支持‘公民结合’和‘伙伴关系’。我支持‘公民结合’,支持‘伙伴关系’的权利。”(许婧) ***相关链接:同性恋权利运动大事记 1924年,美国“芝加哥人权协会”成为最早为人所知的争取同性恋权利组织。 1948年,A·金赛出版《男性性行为》向人们揭示,同性恋比人们通常认为的要普遍得多。 1951年,哈里·海伊组织了“Mattachine协会”,这是美国第一个全国性的同性恋者权益组织。他被许多人视为同性恋权利运动的创始人。 1956年,名为“Bilitis之女”的全国女性同性恋组织建立。 1962年,伊利诺伊州在将同性恋行为合法化方面在全美率先迈出第一步,认定相互情愿的成年人在私下里的同性恋行为属非犯罪行为。 1969年,斯通华尔暴乱将同性恋者权利运动从有限的少数活动家的活动转变为争取平等权利和认同的广泛抗议。当年6月27日,纽约格林威治村一家名为斯通华尔客栈的“同性恋者吧”的支持者们与前来突袭搜查的警察发生冲突,导致持续3天的暴乱。 1973年,美国精神病学协会将同性恋从精神病名单中删除。 1982年,威斯康星州第一个宣布基于性倾向方面的歧视为不合法。 1993年,美国军队对军中的同性恋采取“不闻不问”政策,允许同性恋者在军队中服役,但禁止进行同性恋活动。克林顿总统最初意欲禁止同性恋者参军,但遭到激烈的反对。这项政策是妥协折衷的结果。 2000年,佛蒙特州率先在法律上承认男性同性恋或女性同性恋之间的公民结合。这项法律宣称,这些“夫妇有权享有与配偶一样的权益、特权和责任”。 2003年,在劳伦斯诉得克萨斯州一案中,美国最高法院裁决,鸡奸法在美国不符合宪法。同年11月18日,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裁决,禁止男女同性恋者结婚违反了州宪法。这项裁决给予州立法机关6个月的时间修改法律,以允许同性婚姻。 2004年2月4日,美国马萨诸塞州(简称麻省)高等法院做出判决,同性恋人不但可以组织名义上的家庭,还可以享受完全平等的婚姻权利,成为全美第一个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州。 2004年2月12日起,旧金山市市长加文·纽瑟姆决定给同性恋情侣颁发结婚证书,旧金山已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废除“同性结婚禁令”的城市。 2004年2月下旬,新墨西哥州也宣布同性婚姻合法化,该州一个县已经开始给同性恋人办理结婚手续。 国际上,丹麦在1989年第一个将同性同居合法化,在此后的两年里,挪威、瑞典、冰岛和法国相继做出相同裁决。2001年,荷兰成为第一个承认同性恋婚姻的国家。接着,比利时在2003年承认了同性恋婚姻。加拿大的安大略省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在同一年也承认了同性恋婚姻,但全联邦承认还要等到2004年的公投表决。(许婧整理) 相关专题:2004年美国总统大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