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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监督美大选 防止总统选举再遇难产窘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14:14 瞭望东方周刊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陆洋报道

  一向理直气壮地派遣观察员监督别国领导人选举的美国,如今也将有别国人的监督在美国如今已铺天盖地的有关大选的新闻中,有一条特别引人注目:一个经常在发展中国家监督选举的国际组织——“天主教美国和平组织”表示,将于今年11月美国总统大选期间,在佛罗里达州设立监督员,以防止该州重现上次总统大选中的僵局。

  该组织的国家协调人戴夫·鲁滨逊说:“通常美国人去发展中国家确保那里进行公正、透明和自由的选举。然而,2000年选举中在佛罗里达州出现的问题是美国剥夺投票人选举权错误的象征。因此,我们感到也有必要将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朋友带到美国,让他们见证我们的公正、透明和自由的选举。”据悉,该组织计划从30个国家挑选监督员,前往美国佛罗里达州的4个县监督选举。

  有意思的是,上次美国大选时,荷兰国家电视台晚间政论节目NOVA的主持人曾说,佛罗里达州数百张选票竟然可以决定一亿多选民的投票结果,这实在是一件离奇的事。美国大选搞得如此混乱,实在应该派些欧洲观察员去监督(通常欧洲观察员去监督的都是诸如科索沃、波斯尼亚等落后的国家和地区)。这位主持人可能没想到,他这句玩笑话竟然在今天应验了。

  不过,作为一个宗教组织,天主教美国和平组织到底能对美国大选起到怎样的监督作用呢?

  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孙哲教授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说:“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是专门负责监管选举的机构,它主要从结构上保证选举的公正性,维持选举秩序。目前,该机构重点关注大选中的‘软钱’和‘硬钱’。此外,各个州和县则自行设立地方选举委员会,保证选举的顺利进行。如果遇到纠纷,可以由法院来裁决。”

  “如果说监督的话,最积极的应该是共和党和民主党。他们两党为了避免对方作弊,都会非常积极地参与到选举进程的监督之中。”

  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的宗教专家徐以骅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说:“至于这个宗教组织作出这样的表态,并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而更多的是象征性意义。因为美国实行政教分离原则,这个组织的监督员不可能直接参与计算选票,只能作为旁观者,其监督结果是否有效还是一个问题。”

  据了解,天主教一直遵循关爱生命的伦理哲学。由此,从上个世纪60年代,天主教开始关心时事。到了80年代,该教开始大规模介入社会公共事务,在反对核武器、死刑、堕胎等方面呼声很高。

  “所以,他们声称要监督美国大选并不奇怪。”徐以骅说,“然而,从去年至今,美国天主教陷入了性丑闻危机,该教的神职人员涉嫌对妇女和儿童进行性虐待。虽然天主教已经承认错误,并通过决议禁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但这毕竟给天主教一个沉重的打击。因此,天主教美国和平组织作出这样的表态,有可能是想以此冲淡性丑闻的不利影响,增强自己的道德权威。”

  不管该组织出于何种目的要监督美国大选,这一表态还是让佛罗里达州州长、现总统布什的弟弟杰布·布什颇感气愤。他认为,该组织把佛州的选举制度与第三世界国家相提并论是一种“侮辱”。为此,他表示今年该州已经采用了机器投票设备并进行了投票辅导,以避免上次大选出现的问题。

  2000年总统难产

  这一来一去的争论,不禁让人们又回想起4年前布什和戈尔上演的好莱坞大片似的总统选举悲喜剧,以及由此引发的长达36天的“世纪司法大战”。

  2000年美国总统选举时,驴象大战的主角是共和党候选人小布什和民主党候选人戈尔。2000年11月7日,美国大选的全国计票开始。美国东部时间11月8日凌晨两点,CNN宣称布什赢得了佛罗里达州的选票。当时,戈尔非常大度地按照惯例向布什致电祝贺。在世界各大报馆开始印上“小布什赢了”的头版头条时,其他各国领导人也纷纷向布什发来了贺电。

  然而,就在戈尔驱车前往田纳西州州议会大厦准备公开认输的路上,负责佛罗里达州选举事务的州检察长电告戈尔,他和布什的选票差距不到0.5%,根据佛州的选举法,应该重新计票。

  11月10日,佛罗里达州重新计票的结果是,布什比戈尔仅多了327张选民票。结果,由计票纠纷引发的十几桩法律诉讼案,从佛罗里达州一直打到了联邦最高法院。最终,联邦最高法院以5比4一票之差作出裁定,推翻佛州最高法院命令继续人工计票的决定。布什以区区几百张普选票的优势拿到了25张佛州选举人票,成为最后的赢家。在选举团538张选举人票中,布什和切尼赢得271张,戈尔和利伯曼赢得266张。而在全国范围内的选民票中,布什反而比戈尔少了约53万张普选票。

  选举团制度

  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的难产震动了全球,虽然最终通过司法途径得以尘埃落定,但由此引发的对美国选举制度的审视至今仍耐人寻味。

  选举团制度规定,由各州议会产生一定数量的选举人组成选举团进行投票决定总统人选,而不是由全国直选产生总统。而“赢家通吃”原则规定,一个总统候选人只要赢得了某州一半以上的选票,那么该州的所有选举人票都归他。

  这往往就会导致类似布什这样的“少数票总统”的出现。因为如果一个候选人赢得了人口大州的选举人票,而另一个主要赢得了人口小州的选举人票,后者很可能因足够的选举人票而当选为总统,尽管他的总选民票可能少于前者。在美国历史上已经出现过4次类似情况,除了2000年的布什以外,还有1824年的亚当斯,1876年的海斯和1888年的哈里森。

  著名美国宪政学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说:“当时制定选举团制度时,主要考虑到美国地域大,交通不便,信息不畅,所以采取这种间接的方式。然而,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选举技术已经不是问题,那么这种赢家通吃的选举团制度就有些不合时宜了。同样要进行全国普选,为何不直接采纳普选的结果产生总统呢?”

  由此可见,这一选举制度明显违反了民主原则。但是,赶走了英国殖民者、建立民主独立美国的建国先驱们难道连最基本的民主常识都没有吗?

  对此,南京大学-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教授任东来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说:当时美国制宪先贤们认为,实行最广泛的直接民主这种朴素的民主理论是错误的。

  “因为在任何社会中都存在不同的利益集团和派别,他们在直接民主的体制中,很容易形成独占多数的局面,造成危害少数利益的恶果,导致‘多数人的暴政’。”任东来说,“普通老百姓通常并不懂政治,很容易被一小撮居心叵测的政治野心家误导。后来法国大革命的血腥历史也证明,任何一种不受限制的权力,即使是多数人以‘人民民主’的高尚名义,仍然会导致最彻底的专制和空前残酷的暴政。”

  因此,针对这一难题,美国制宪先贤们提出了独树一帜的思路——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他们在宪法中精心设计的政治制度,并非民意至上的民主制,而是一种以分权制衡和多元利益为基石的代议制共和政体。这样,政府和人民的权力都受到了严格限制,任何一个利益集团和派别都无法占据至高无上的位置,在尊重多数人意志的同时,又注重保护少数人的利益,从而达到利益相对平衡和杜绝专制暴政的目的。

  100多年来,对于美国制宪先贤们苦想出来的选举制度,经常有人提出质疑,要求废除或修改选举团制的声音也不绝于耳。不过,这些声音最终还是无一例外地全部被淹没在每届大选的热闹与喧嚣之中了。

  “选举团制度至今没有改变,是因为它确保了众多小州的利益,而这符合美国宪法中确定的天赋人权。”任东来说,“现在人们谈到民主权,还是指多数人的利益,那么多数人通过法律来统治社会,也是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少数人的利益怎么办呢?所以美国通过超越法律的宪法来确保少数人的利益。”

  不管美国的选举制度存在哪些问题,美国人还是每隔4年满怀热情地投入到总统大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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