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宪法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弹劾卢武铉动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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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22:21 新华网 | |||||||||
新华网汉城4月2日电(记者张锦芳)韩国宪法法院2日再次开庭审理国会通过的弹劾总统卢武铉的动议案。韩国国会诉讼代理律师团和总统辩护代理律师团在法庭上就总统弹劾案是否成立进行了激烈辩论。 这是韩国宪法法院就总统弹劾案举行的第二次公开法庭辩论。在3月30日举行的首次公开法庭辩论上,因卢武铉拒绝出庭,法庭公开辩论仅进行了15分钟便告休庭。
卢武铉和国会诉讼代理律师团负责人金淇春均未出席当天的法庭辩论,辩论是在控辩双方代理人之间进行的。控辩双方就国会弹劾总统的表决程序以及国会对总统违反选举法、总统亲信收取政治资金和总统对经济不振承担责任等三项弹劾指控的正当性进行了激烈辩论。控方陈述了弹劾总统的合法性,要求卢武铉主动辞去总统职务。辩方对控方弹劾总统的理由进行驳斥,并要求国会主动撤消弹劾总统案。 宪法法院审判庭决定,将于本月9日举行第三次公开法庭辩论,继续审理总统弹劾案。国会诉讼方要求宪法法院传唤卢武铉出席第三次法庭辩论,以便对他进行面对面的质询。 3月12日,韩国国会通过了弹劾总统卢武铉动议案。按照韩国法律规定,弹劾总统案由韩国宪法法院审理并作出最终裁决。宪法法院在受理总统弹劾案后,国会组成了由诉讼委员金淇春为首的诉讼代理律师团,卢武铉方派出了由总统律师小组干事文在寅领衔的辩护代理律师团,对国会通过的总统弹劾案是否合法进行辩论。宪法法院将在经过多次公开法庭辩论后对总统弹劾案作出裁决。 相关专题:韩国政局出现动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