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朝工作会谈 草签贸易清算结算方式协议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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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23:34 新华网 | |||||||||
新华网汉城4月22日电(记者张锦芳) 为期3天的第3次韩朝清算结算工作会谈22日在韩国京畿道坡州结束。双方草签了关于贸易清算结算方式的协议书。 根据协议书,双方的贸易清算结算采用由企业签订合同的方式。双方的交易不随时进行结算,而是将进出口额记在本方清算结算银行的户头上,经一定时间后仅结算差额。这样,双方企业彼此进行的贸易无须经第三国银行进行清算结算,可以节省费用和时间。
韩朝同意,双方清算结算银行的支付信息经由世界银行金融通信网传送,并可使用电话和传真履行银行业务。 鉴于双边贸易的实际情况,韩朝同意在初期尽可能将贸易控制在最小规模,以便最大限度地防止贸易误差。双方的清算结算限额为3000万美元以内,信贷率和利率分别为15%和1%。 双方还决定以民间商务交易方式处理清算结算事宜,指定各自的经济团体作为交易中介机构,为希望进行贸易的企业牵线搭桥。 韩国统一部官员认为,韩朝此次就清算结算事宜达成的协议为履行双方此前签订的4项经济合作协议创造了条件,有助于双方稳定扩大贸易规模和节省贸易成本。 相关专题:朝鲜半岛局势紧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