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总统弹劾案最终辩论将延期至本月30日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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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22:5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27日电 据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称,韩国宪法法院27日做出决定,将原计划于当天下午举行的总统弹劾案的最终辩论推迟到当地时间30日下午2时举行。 在宪法法院27日召开的会议上,由于检察机关决定不提交有关总统亲信的内部调查记录,韩国会诉讼委员会方面再次提出了提交该调查记录或对其进行检查的要求,根据这一情况,宪法裁判所经过1小时的休庭后作出决定,将弹劾案的最终辩论向后推迟2天。
韩国宪法法院院长尹永哲在休庭后表示,国会诉讼委员方面认为,检察机关以担心妨碍调查为由拒绝提交总统亲信内部调查记录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因此今天再次表示要求检察机关提交该调查纪录或进行调查。在休庭时间,宪法法院对这一问题进行讨论并最终认为,国会诉讼委员会方面理由不充分,宪法法院决定不予接受。 尹永哲还指出,宪法法院已要求国会诉讼委在28日上午前以书面方式提交审查检察机关内部调查资料的缘由,经过研究后,如果理由充分,宪法法院将重新要求检察机关提交内部调查记录。 另一方面,国会诉讼委员会方面对此提出抗议并表示,“从检察机关对总统亲信以非公开的形式进行调查等特点,可以想象其内部调查记录的内容,我们无法理解宪法法官到底想让我们怎样做。”(春风) 韩国总统弹劾案事件纪事 2004.3.9:国会发起弹劾动议案 3.12:国会表决弹劾动议案、宪法裁判所受理弹劾案 3.16:民辩起草要求撤回弹劾的决议书 3.17:总统代理人团提出“关于审判程序的意见书” 3.18:弹劾审判第一次评议、第一次辩论期为30天 3.22:总统代理人团提出答辩书、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向宪法裁判所回信“没有意见” 3.24:总统代理人团通报总统不出席、国会议长朴宽用提出意见书,法务部长官康锦实提出意见书 3.25:弹劾审判第2次评议 3.26:律师协会提出意见书“弹劾动议案表决程序违反国会法” 3.29:民辩提出意见书“应该撤回弹劾案”、国会上诉委员会提出答辩书 3.30:第一次公开辩论,卢武铉总统没有出席、第2次公开辩论定为4月2日 4.1:上诉委员金基春没有出席、提出辞呈、总统代理人团提出证据材料及追加意见书 4.2:第2场公开辩论、卢武铉总统没有出席,上诉委员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广泛证据调查,如审问29名证人等 4.7:上诉委员提出“关于申请证据的补充文件”,总统代理人团提出意见:“证据调查应该有限地进行” 4.8:弹劾审判第3次评议、总统代理人团提出“律师协会讨论集”等资料 4.9:第3次公开辩论、采纳对崔导术、安熙正、吕泽寿、辛东仁等4人的证人审问,采纳亲信腐败有关公判记录为证据、保留对卢武铉总统的证人审问申请 4.13:宪法裁判所发送证人出席要求书 4.15:第17届国会议员选举、开放的国民党获过半数议席 4.20:第4次公开辩论、安熙正作为证人被审、崔导术拒绝做证 4.22:弹劾审判第4次评议,讨论是否直接审问总统、审理日程等 4.23:第5次公开辩论、吕泽寿作为证人被审、没出席的辛东仁取消强制拘留、取消对总统等进行证人审问、采纳对亲信受贿进行非公开审查、将调查资料采纳为证据 4.30:弹劾案结审(春风) 相关专题:韩国政局出现动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