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体称国防部准许美军使用24种手段审讯犯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01:13 人民网 | |||||||||
人民网6月11日讯 自从美国在阿富汗开展了反恐怖战争后,位于古巴的关塔那摩美海军基地就变成了关押被俘“基地”和塔利班成员的“三角洲集中营”。为了能从这些“恐怖嫌疑人”口中获取更多情报,五角大楼方面于2003年4月16日通过了24条“合理审讯方法”,其中比较常用的包括:将犯人囚禁在非常令人难受的审讯室内,并让这些人感到,自己已“落入对其知根知底的中东审问者手中”。最终因为精神压力太大,无法继续支撑下去而向美方开口交代问题。虽然这些做法并没有达到“虐待俘虏”的地步,但如此审讯手段却在驻伊拉
《华盛顿邮报》披露,美国官员介绍说,如果关塔那摩集中营里的犯人不好好合作,他们将不会得到像样的食物,同时会被关押在与其他人无法接触的“单间”里。另外,诸如强行改变犯人的睡觉习惯,或者将其暴露在高温和寒冷环境中也都是关塔那摩集中营里犯人能享受到的“家常便饭”。尽管上述“24条合法审讯规则”中有7条超越了美军方条例许可的范畴,但是依然被驻伊拉克美军,尤其是传出虐待俘虏丑闻的阿布格莱布监狱奉为“经典审讯法”,并予以进一步扩充,最终将包括“让俘虏保持难受站立和坐姿”、“禁止睡觉”和“使用军犬恫吓”等等更为过分和残酷的手段加了进去。 美军经常在审讯中使用的方法包括:直接提问并给予积极回答问题者某种奖励;营造某种让受审者感觉舒适或者害怕的环境;使用诸如“你的事情我们都了解”之类的话语来诈对方口供;让审讯室内保持异常安静的气氛也可让对方因感到巨大压力而放弃抵抗。在动用如下措施前必须得到上司的批准:第一,将囚犯单独关押;第二,降低在押人员的自豪感和自信;第三,在囚室内营造一种乱七八糟的气氛,从而搅乱对方心境;第四,暗示对方现在处于一种危险可怕的环境中。在修订上述“24条”过程中,美军也废除了一些过分的审讯办法,比如在犯人头上蒙湿漉漉的毛巾,从而让其误认为自己即将窒息而死,或者扒掉囚犯衣服等等。 同伊拉克不一样,在关塔那摩的囚犯并不享受战俘身份,他们是所谓的“非法敌方战士”,据说布什政府要求美军看守根据《日内瓦公约》来对待这些囚犯。2002年12月2日,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批准审讯人员动用“更具攻击性”的方法来拷问被捕的恐怖嫌疑人。不过,在美军内部许多高级律师的强烈抗议下,短短一个月后,被拉氏首肯的审讯方法遭废除。事后,拉姆斯菲尔德要求军方重新制定出既不违规又行之有效的审讯办法来。这就是24条审讯方法出台内幕。尽管上述24条方针并没达到“虐待”程度,但拉姆斯菲尔德依然要五角大楼及其他政府部门的律师找到在特定环境下“可虐待犯人的法律依据”。 美国防部于2003年3月呈交给拉姆斯菲尔德的一份秘密备忘录建议,美国总统布什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不受国际法和美国国内法律有关禁止虐待囚犯的规定的约束。不过,美国司法部长阿什克罗夫特在国会作证时坚持强调,布什没有下达过允许虐待囚犯的命令。路透社报道,上述秘密备忘录是由五角大楼指定的一个民事和军事律师组成的工作组在2003年3月完成的。这份长达56页的报告宣称,美国总统出于国家安全方面考虑,在战时拥有广泛的权力,而这些权力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超越禁止虐待囚犯的国际条约和美联邦法律,并不受《日内瓦公约》的限制。有专家说,如此解释等于为刑讯俘虏打开了绿灯。(高轶军) 相关专题:伊拉克俘虏遭虐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