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立法准许判处拐卖儿童摘取器官者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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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12:05 新华网 | |||||||||
新华网喀布尔7月4日电 阿富汗过渡政府总统发言人卢丁4日说,卡尔扎伊总统已经签署一项法令,准许判处拐卖儿童摘取其器官者死刑,这项新法令不久将生效。卢丁说,鉴于阿富汗境内拐卖儿童案件上升,卡尔扎伊3日在启程赴美国前签署了该法令。 新法令规定,绑架、贩卖或劫持儿童的案件一律由司法机关公开举行听证会。如果嫌疑犯摘取儿童器官致其残疾或死亡,“那么作恶者将依法受到最严厉的惩罚”。阿富汗法
内政部长阿里·艾哈迈德·贾拉利此前说过,阿富汗近年来发生了数百起拐卖儿童案,仅喀布尔目前就有47起拐卖儿童案在审。一些受害儿童的器官被摘除后售往国外用于器官移植。 据阿富汗独立人权委员会估计,今年以来该委员会已经接到了数百起儿童失踪的报告。 相关专题: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遭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