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萨达姆--倒塌的“形象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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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13:40 现代金报 | |||||||||
7月1日,巴格达再次成为举世瞩目的焦点。当萨达姆出现在伊拉克特别法庭,伊拉克临时政府的头号“形象工程”正式拉开了序幕。 作为由美国主导下的新政权,伊拉克临时政府必须对美国有所回报;作为并非由伊拉克人直选产生出来的新政权,伊拉克临时政府必须对民众作出一种姿态来表明,他们愿意并且有能力恢复伊拉克的秩序。
对美国来说也一样。经过大半年的审问,他们没有能够从萨达姆身上得到有用的东西,萨达姆成了他们手中的一块烫手山芋,把萨达姆交给伊拉克人,既能表明自己实实在在“交权”了,也能借刀杀人,除掉随时可能揭出他们过去丑事儿的萨达姆。 于是,审判萨达姆被作为头号“形象工程”,仓促之间被提上日程并付诸于实践。但是,从7月1日短暂的“过堂”情况来看,伊拉克临时政府的“形象工程”是失败的,或者说,伊拉克临时政府通过“形象工程”给自己带来的不是政绩,而是麻烦。 金报评论员 时寒冰 首次交锋 “形象工程”倒塌 2003年12月13日,当萨达姆被美军擒获的时候,举世震惊,人们不是震惊于他的被抓,而是震惊于他被抓时候的惨像。浑身肮脏一脸憔悴,像木偶一样任凭美军摆布的萨达姆———按照媒体此间的评价———从他经常自诩的雄狮形象变成了可怜的灰老鼠。 雄狮可怕,灰老鼠则是不可怕的。萨达姆的惨像激起了美国人撬开其嘴巴、获取重要情报的信心。然而,大半年过去了,美国人一无所获,抓捕萨达姆带来的喜悦渐渐淡了下去,而美军在伊拉克持续不断的伤亡,则不断激起美国国民的不满。于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布什选择了交权,选择了交出萨达姆。 尽管此前有人曾经警告过,萨达姆有可能成为另一个米洛舍维奇,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并痛斥美国和政敌,将法庭变成为自己“重塑形象”的舞台,但是,也许是萨达姆被捕时候的狼狈相太令人刻骨铭心了,临时政府根本没有把这种警告当回事。他们相信,身处被告席的萨达姆,将在恐惧不安之中,接受他们的询问,他们将借此向伊拉克人表明,新政府有能力让这位被认为是暴君的前总统屈服,有能力迫使制造爆炸事件的抵抗势力臣服。 但是,结果大大出乎了伊拉克临时政府的预料。在当日的交锋当中,伊拉克临时政府的特别法庭处于下风。让我们选取其中的一个镜头来看吧。 在萨达姆自报家门之后,他对法官说:“你也应该向我介绍你自己。” 法官说:“萨达姆先生,我是伊拉克中央法院调查法官。” 萨达姆:“那么我必须知道,你是伊拉克中央法院的调查法官吗?是什么决议,什么法律授权建立这个法庭?”法官竟然答不上来。后来,法官说:“根据伊拉克前政权颁布的法令我被任命为法官”。 萨达姆:“那么你是在重申,每个伊拉克人都应遵守伊拉克法律。以前制定的法律现在仍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对吗?” 法官:“是的。” 从对话中来看,法官明显处于下风。这位法官说他根据伊拉克前政权颁布的法令被任命为法官,而萨达姆抓住漏洞就追问“以前制定的法律现在仍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对吗?”法官掉进了套子里。 特别法庭“过堂”的第一天,展示给伊拉克人的形象不是他们很能干,而是很无能,而这个结果,其实,早在事前就已经被决定了。 欲速则不达 “形象工程”的豆腐渣基础 每一个“形象工程”都是不一样的,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豆腐渣基础。求胜心切,注定了“形象”工程的失败,但求胜心切仅仅是一个很表面化的原因,还有更为重要的原因。 其一,法律基础。伊拉克临时政府,在获得联合国安理会第1546号决议的认可后,就名正言顺地接受了占领当局移交主权的法律文件,获得了依法管辖、审判本国公民的资格。但是,这还远远不够。伊拉克临时政府还必须得有法律基础,依法建立审判法庭、依法取证、依法审判、依法判决、依法执行。但是,伊拉克临时政府以什么作为法律基础呢?萨达姆统治时期的法律已经被废除;美国占领当局颁布的法律许多不符合伊拉克的“国情”,且并未得到伊拉克民众的认可;伊拉克临时政府刚刚成立,新的法律体系尚未建立。没有法律如何进行审判? 其二,民意基础。伊拉克临时政府由于是在美国一手主导之下成立的,其成员大都被伊拉克民众视为亲美派别,在伊拉克局势持续恶化,尤其是在虐俘丑闻曝光之后,这决不是什么好事儿。伊拉克民众,有人仇恨萨达姆,也有人支持萨达姆,有人视其为恶魔,也有人视其为救星,但他们之中不少人都恨美国人。因此,在临时政府都尚未得到民众认可的情况下,特别法庭又能得到多少民意的支持呢?而且,目前伊拉克人更需要的是恢复秩序,而不是仓促审判萨达姆。对于很多伊拉克人来说,萨达姆已经成为过去,他们更关心的是自己的现状。 其三,证据基础。证据是判决的依据,尽管很多人相信萨达姆的罪行罄竹难书,但是,在法庭上,一切得靠证据说话。据此间的媒体报道说,萨达姆很擅长推卸责任,很多事情他都口头吩咐下面的人去做。连美国人都不得不承认,很难找到能够证明萨达姆对那些暴行负有直接责任的证据,仓促组合起来的特别法庭能比美国人做得更好吗? 其四,人才基础。7月1日萨达姆“过堂”之前,很多人指出伊拉克司法人才匮乏,但是,笔者要追问一句:司法人才为什么匮乏呢?在法律体系都没有确立的情况下,司法人才又从何谈起?谁能称得上是司法人才?用什么标准来判定?临时政府是临时的,特别法庭也是“临时”拼凑起来的,这也注定了特别法庭首日“过堂”的被动。 “形象工程”倒塌 给临时政府带来的后果 伊临时政府仓促之间让萨达姆“过堂”的初衷是好的,临时政府希望尽快启动对萨达姆等人的审判,以此对其追随者造成重大打击,瓦解萨达姆支持者的民意基础,稳定国内局势。同时,接过美国卸下来的包袱,帮助美国“排除毒素,一身轻松”,来个一举两得。因此,不惜匆匆上马准备不足的“形象工程”。 但是,无论多么美丽的“形象工程”,当它倒塌的时候,都是非常难看的。 首先,伊临时政府把不公正的一面尽现于世人面前。 审判必须要公正,然而,伊拉克特别法庭并没有做到这一点。此前,伊拉克临时政府已经有多位高官对审判萨达姆发表谈话,几乎清一色地支持判处萨达姆死刑,这表明,临时政府听命于美国而不是听命于法律。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除了法官在经过审判之后,依法做出判决,任何人(包括总统)都无权对于一位犯罪嫌疑人做出死刑判决。但是,萨达姆的死刑判决,已经被伊拉克临时政府的高官翻来覆去地判处很多次了! 在首次“过堂”的时候,伊特别法庭不准萨达姆的律师出庭,这种做法显得非常不明智。这本身就有失公正,萨达姆律师团表示不满和抗议也是理所当然的。《纽约时报》发表的评论指出,很难确保建立在伊拉克法律体系和美国专家基础上的特别法庭在审判萨达姆的时候做到“可信、透明和公正”。 其次,不成功的审判可能加剧伊拉克派别的矛盾与对抗,甚至引发流血冲突。 伊拉克民族和教派的构成复杂,主要有三大派:南部的什叶派穆斯林、中部的逊尼派穆斯林、北部的库尔德人。逊尼派穆斯林约占伊人口总数的20%,库尔德人约占20%,什叶派穆斯林约占55%。长期以来,伊拉克一直由少数逊尼派执掌朝政,萨达姆属于逊尼派穆斯林,支持者较多,在这次的“过堂”中,逊尼派穆斯林很少有人表示欢呼。库尔德人最恨萨达姆。如今,伊拉克临时政府当中,什叶派人占据了主导,而库尔德人一直要求自治,这无形中增加了很多变数。 因此,在社会秩序依然混乱的情况下,仓促审判萨达姆就有可能激化矛盾。这正如伊拉克临时政府职员阿里·哈姆扎所说,在现阶段对萨达姆进行审判是不合适的,因为这会引起一部分伊拉克人的愤怒情绪,甚至会引发流血冲突,“萨达姆过去对那些想要破坏国家稳定的人严惩不贷,他能给我们安全,而美国人却什么都没给我们。” 最后,可能使伊拉克临时政府的形象受损。萨达姆7月1日的“过堂”,可以说是伊临时政府的首次正式亮相,但这次不成功的亮相引起国际社会对于萨达姆审判公正与否的怀疑,这对于伊临时政府来说是得不偿失的,而且,英国等国一再要求不要判处萨达姆死刑,如何处理与这些国家的关系,也将是对伊临时政府的考验。 审判萨达姆是一项工程,但绝不应该是“形象工程”。尝到了苦果之后,伊临时政府应该吸取教训,重新开始…… 相关专题:萨达姆受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