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危机伤了你我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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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3:4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潘祥海)一个是买家,一个是卖家,就算买卖不成也该仁义在,可丽晶国际的业主和开发商买卖成了,仁义却没了。自行装修工期、装修保证金、装修的水电问题……愈演愈烈的矛盾冲突让陷入维权困境中的双方都是满肚子的苦水。 最近,位于定淮门大桥旁的酒店式单身公寓丽晶国际的部分业主和开发商围绕房子的装修问题闹得不可开交。当初签订买卖契约时定的是精装修房,业主图个省事,开发商图个
工期是否合理? 装修工期是双方争执的焦点之一,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规定的交付日期是2004年12月31日,开发商在起草自行装修合同时提出,自行装修的业主在获得“业主自行装修开工许可证”之日起两个月内必须完成装修,但最迟不得超过2004年11月30日,最后一个月为调试、整改、验收时间。 业主则觉得这个工期太短,没办法完成装修,而且担心最后验收时开发商故意刁难,需要多次返工。开发商表示,因为房子全是单室套,面积不大,两个月的时间足够了,在装修样板房的时候只用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至于业主担心的验收问题,开发商也感到非常头痛,因为房子交付验收是按照精装修的标准交付,业主自行装修时最好能够有组织有次序的团队装修,否则最后验收时很难通过。最后负责验收的不是开发商而是相关主管部门,所以不存在开发商故意刁难的说法。 业内人士认为,像这样的小户型,两个月的装修时间应该是够的。但是,业主对工期的担心也不无道理,因为房子还没有交付,正常的水电还没有通,装修时需要用施工水电,这给装修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施工水电的使用费用谁承担? 围绕着施工水电的使用双方又闹开了,业主认为提供水电应该是开发商应尽的义务,费用不应该要他们来承担,但开发商却要他们自行接水电。开发商认为,现在房子尚未交付,他们没有义务提供水电,现在他们使用的水电都是自己拉的专线,这部分费用是分摊到委托他们装修的那部分业主身上的,是包括在800元/每平米的装修费用中的,如果免费给自行装修的业主用了,对委托他们装修的业主就是不公平的。 后来经过协商,开发商同意为自行装修的业主接水电,但是在分摊的费用上依然没有谈拢。 工期保证金该不该收? 双方意见最大的还是3000元的工期保证金,开发商在起草的自行装修合同中提出要收取3000元的工期保证金,如按期完成装修,经确认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逾期该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业主对此条款反应非常激烈,认为这项收费是不合法的,如果开发商故意刁难,他们根本不可能按期完工,而且开发商在合同中定了那么多扣款条款,这3000元交了就等于打水漂。 开发商对此却也是满腹怨言,开发商称收取3000元工期保证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最担心不能按期交付的是他们,如果不能按期交付他们将要为那部分委托他们装修的业主承担违约责任,那个赔款要远不止3000元/每户,所以根本不存在故意刁难自行装修的业主让他们不能按时完工的可能。收取3000元的工期保证金是为了能对自行装修的业主有个约束力,因为这些业主中有部分是炒房的,根本不想装修房子。 记者手记: 其实业主与开发商的这些矛盾都是可以协商的,而且也只有双方协商才能解决,相关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都很难介入。而他们之间的矛盾主要是双方之间相互不信任所造成的。类似这样的问题在房产交易中非常多见,在房产交易中除了通过签订合同以法律来制约交易双方外,更重要的还是双方必须要有诚信基础,只有双方相互信任,交易才能顺利进行。诚信危机已经成为房产交易中最大的绊脚石。 《江南时报》 (2004年09月22日 第二十一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