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邦法院判《爱国法案》中一关键性条款违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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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10:32 中国日报网站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美国一名联邦法官当地时间9月29日判决《爱国法案》中一条关键性条款违宪。这一条款规定美国联邦调查局有权以反恐调查为由向公司索取机密财政文件,而无需经过法院许可。据路透社报道,《爱国法案》中这一条款还禁止公司以及其他收到联邦调查局调查要求的人向外界透露曾被索要资料的事情。 美国联邦法官认为,这一禁令违反了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判决令禁止司法 部和联邦调查局发布特殊的行政传令,即所谓的“国家安全函”(National Security Letter),向公司索取机密资料。但是法官延迟了判决令执行时间,以等待政府可能提起的上诉请求。司法部表示他们正在审查这一判决。9·11袭击发生之后,布什政府推动国会通过了《爱国法案》以打击恐怖主义。此前联邦调查局已经获得了索要消费者纪录的权利,而《爱国法案》中这一条例进一步扩大了联邦调查局索要资料的权限。他们可以不经法官同意,下达“国家安全函”,其对象包括保险公司、典当行、贵重金属交易商、邮政服务公司、娱乐场所以及旅行社等等。(化羽) 相关专题:美国进入恐怖袭击“高危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