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拟修宪建自卫军准许动武 学者指其令区内紧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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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9:1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18日电 香港文汇报援引外电的消息说,日本执政自民党的“宪法修正大纲”草案昨天曝光,内容为建议设“自卫军”,容许军队在执行国际维和任务时使用武力自卫,并制定“无核三原则”以及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另外还允许女性担任天皇。有学者担心日本修宪会令区内局势紧张。 自民党宪法调查委员会计划下月制定修宪大纲,并会在2005年11月公布最终草案,
宪法修定草案共有九章,其中一章为“和平主义”章,表明“放弃战争”、“无核三原则”,取代现行宪法第九条和平非战条款。 草案规定,日本应该永远放弃战争、以武力相威胁或行使武力,但允许“自卫军”行使集体自卫权以及在参加国际行动时使用武力,而且行使武力必须是最后的手段。行使武力须事先得到国会批准,并且在法律上规定程序、标准和进行限制。“自卫军”在首相公布防卫、治安和灾害这三种紧急情况下展开行动。 日本庆应义塾大学法律及政治系教授表示:“日本自卫队通过对现时宪法不同的诠释,已能派部队到伊拉克。修宪草案指出,必须成立军队以保日本安全。然而,草案的含意究竟有多深呢?草案并无包括字眼说明会否入侵敌国。”日本现时派有550名自卫队员到伊拉克执行非战斗任务。 草案主张国家安全防卫人人有责,但依旧禁止官方实施征兵制。此外草案写入了“不制造、不拥有、不运进核武器”的无核三原则。 有关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将容许日本公司参与与美国合作的导弹防御计划。新大纲强调要坚持和平理念,确保美日安保体系能有效运作,不但能保障日本安全,同时也能保障亚太地区的和平。 日本东京国际大学一名教授表示:“日本现时只有纯防御的立场,修宪后日本将变得攻守兼备。这行动将会为东亚地区带来紧张及对峙的局面。” 相关专题:关注日本军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