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两民警该带枪而不带枪 看着醉汉砍死1人砍伤4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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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4:2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广州消息两名赤手空拳的民警,一路跟踪一持刀砍人的醉汉却未能制止,最终导致1死4伤。近日,佛山市顺德区法院认定两民警犯玩忽职守罪,但均免予刑事处罚。 据法院查明,2002年6月25日9时许,顺德区容桂某村的一男村民吴某因喝醉酒,手持3把刀来到马岗白马寺附近斩伤两名村民。目击群众见状立即报警。当天值班民警李某接报后,立即叫上民警欧某一起出警,在可以开柜取枪的情况下,没有按规定携带枪支器械出警。
在派出所门口处,吴某持刀上前追砍从市场买菜出来的陈某,致其当场死亡。民警李某见状想制止吴某行凶,但因为没有任何武器在手而不敢上前。欧某则开车到派出所打电话向领导汇报情况。 吴某将陈某斩死后继续往马岗市场方向走,李某独自一人步行跟随吴某。当吴某走到距派出所约60米的信用社门口时,钟某从该社出来,吴某即冲上前用刀向钟身上乱砍。民警李某见状即从附近找了一个木梯要扫倒吴某,但没有成功。 吴某将钟某斩伤后又继续往前走,李某则继续尾随。当吴某来到某市场附近路口时,又持刀将佘某的头部砍伤。当日上午10时左右,当吴某逃到南塘路附近时,被接警赶到的公安民警用枪击伤抓获。 2004年6月4日,佛山市公安局顺德分局一次性赔偿死者陈某的家属20万元。由于违反出警规定,两民警被开除公职。L(丁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