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大学生状告母校违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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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08:50 南方日报 | ||||||||||||
发放毕业证书前一天收到退学通知 又一大学生状告母校违约 本报讯(记者/李静睿实习生/覃蕊)本来是高高兴兴打理行装准备毕业,谁知道在发放毕业证书的前一天收到了退学通知,广东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的学生小区遂将母校告上法庭
广东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成立于1984年,是广东省经贸委下属的一所成人高校。2001年10月,19岁的小区在交了4400元学费后,成为该校金融专业班的一名学生。2003年6月底,在发放毕业证的前一天,学校忽然以其在校期间旷课45节,曾受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后又殴打同学为由勒令小区退学。 小区自称从未受过处分,他立刻联想到在毕业前夕,他对学校的教师资格提出过的质疑。按他当时的反映,学校严重违反《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在第一学年学校派的是没有高等教师资格的中专教师为其授课进行高等教育。在第二学年,学校竟派一位没有高等学校老师资格的电工兼任班主任工作。 2003年7月,认为学校在报复的小区将学校告上白云区法庭。法院认定,该学院13名教师只有1位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他的只有中专学校教师专业资格证书,这在客观上影响学校教育水平甚至会降低教育质量,给小区造成一定的损失,因此学院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退还小区660元学费,但法院驳回了小区要求颁发毕业证书的请求。 小区读的是“广东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但给他发出退学通知的却是““广东经济管理学院”。原来在2001年时,广东省经贸委将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广东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合并,以整合两院培训资源。 由于“广东经济管理学院”这个名称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学校命名规范,因此教育部至今没有将其备案。因此,学校招生是以各自名义分开招,发放毕业证书也是加盖以前未合并时的印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