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官员套上“紧箍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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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3日02:38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7月25日,《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试行)》在岳阳颁布实施,当即引来一片热议。昨日,岳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盛荣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举旨在从严治政,健全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干部一心一意想事、干事、成事。 盛荣华表示,该市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总体是好的,但仍有少数人缺乏事业
据了解,该问责办法共16条,对问责的内容、原则、对象、方式、程序和处理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核心思想是“有错是过,无为也是过;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 该办法对“有错”与“无为”行为进行了界定。“有错”行为是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及程序行使职权,造成工作损失,或损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无为”行为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及时、有效地履行规定职责,导致工作延误、效率低下的行为;或因主观努力不够,工作能力与所负责任不相适应,导致工作效率低、工作质量差、任务完不成的一种工作状况。 办法对“有错”与“无为”行为问责的方式也进行了规定。问责采取6种方式:一是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通报批评;三是调整工作岗位;四是降职使用;五是引咎辞职;六是免职。 问责办法被岳阳市民称为给官员套上了“紧箍咒”,而且一出台就引来热议。该市物价局一位王姓工作人员称,无为问责制的出台是件好事、大事,又是件难事!难就难在落实,而落实全靠领导干部的思想与行为的转变。岳阳市南湖社区一居民则表示,问责办法是一个管官的好办法。 作者:刘朝阳 瞿朝辉 李艳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