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警官协会规定可以枪击“人弹”头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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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4:34 重庆晨报 | |||||||||
据中新社4日电《华盛顿邮报》3日刊文指出,警官国际协会公布了新的行为准则,允许警官向自杀式袭击者头部开枪。 据路透社报道,新的准则是在英国发生“7·7”伦敦爆炸案后公布的。新规则公布大约两周后,27岁的巴西青年梅内塞斯7月22日在伦敦被警方误认为是恐怖疑犯而被击毙。
《华盛顿邮报》指出,美国此前授予执法官员在生命受到“迫在眉睫的”威胁时使用致命性武器的权利。但警察长官国际协会的新规则指出,警察在开枪时所面临的威胁不一定是“迫在眉睫的”;只要有合理理由认为疑犯将引爆炸弹,就可以开枪将疑犯击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