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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职工变动工作单位单位无权扣押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8:53 东方网-劳动报

  据新华社沈阳8月4日专电记者从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职工跳槽,单位已经无权扣押职工档案了。辽宁省新近出台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补充意见,对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档案、职工档案丢失如何补救、扣押职工档案如何处理等问题首次做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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