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警察组织:追捕“人弹”可以向他们脑袋开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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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9:56 中国台湾网 | |||||||||
中新网8月4日电据路透社报道,美国《华盛顿邮报》今天报道说,“国际警察首长协会”宣布,他们支持警官在追捕自杀性袭击疑犯的过程中使用致命武力,包括可以向自杀性爆炸实施者的脑袋开枪。 该组织称它已向自己的两万名会员下发了这一新的指导原则。两周前,英国警方曾打死一位被误认为自杀性袭击人员的巴西年轻电工。
《华盛顿邮报》称,这一新的指导原则在伦敦7月接连发生两次连环爆炸事件后制定。根据这一指导原则,如果一个人在腰间绑了一枚炸弹,警官在追捕过程中为了避免疑犯拉响炸弹,可以立即击毙疑犯。 报道援引新的指导原则说,警察可以不像传统警察训练中那样判断威胁必须是“即刻”的,而只需通过一个“合理推断”表明被追捕的疑犯可能试图拉响炸弹。 该组织同时下发的“自杀袭击疑犯”的行为特征包括热天穿大衣,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背包或者背包上有明显可见的电线,紧张,过度出汗或者不愿意与别人进行“眼神交流”等。 报道称,美国执法官员现在已被授权,如果追捕恐怖自杀性袭击者过程中感到身处险境,官员可以使用致命武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