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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里塔尼亚军政权通过了过渡期权力宪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10:23 新华网

  新华网达喀尔8月6日电(记者陈顺)努瓦克肖特消息:毛里塔尼亚国家电台6日晚宣布,毛里塔尼亚新上台的军政权——“民主与公正军事委员会”当天通过了关于组织与行使过渡期权力宪章。

  这个有着11项条款的宪章申明,军事委员会将信守国家做出的所有国际承诺,遵守国际人权准则,以及其他国际组织特别是非盟和阿盟所制订的原则。

  该宪章保留了毛里塔尼亚宪法序言中规定的条款,特别是关于伊斯兰宗教、个人和集体自由以及国家权力和特权的条款。宪章同时对一些宪法条款进行了修改,以便军事委员会能够通过颁布法令来行使立法权,从而取消了参众两院议会所享有的特权。

  宪章规定,军事委员会主席行使行政权力,任命过渡政府总理和部长。总理和部长对军事委员会及其主席负责。

  “民主与公正军事委员会”主席埃利·乌尔德·穆罕默德·瓦尔6日在与各政党领袖会谈中宣布,将在1年内举行有关修宪的全民公决,之后立即举行大选,以便在军事委员会宣布的两年权力过渡期内完成选举程序。

  瓦尔还宣布,任何军事委员会成员都不能参加大选,过渡政府主席也不能参选。

  原毛里塔尼亚国家安全局局长瓦尔3日在首都努瓦克肖特发动了不流血的军事政变,推翻了塔亚政权,并于当天成立了“民主与公正军事委员会”,瓦尔自任该军事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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