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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日本议会的解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1:56 华夏时报

  日本宪法赋予首相解散议会的权力。分两种情况:

  被动解散:当议会通过对首相的不信任案或信任案被否决时,首相如不在十天内辞职必须解散议会,提前进行大选。

  主动解散:一般有两种目的:当执政党和首相本人政治声望较高时解散议会提前大
选,以达到扩大执政优势和延长执政日期的目的;当内阁的施政受到国会较大阻力而无法推行时,首相解散议会一般是寻求国民新的支持,寻求重选出比较支持内阁的国会。

  相关专题:2005年日本众议院大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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