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日本议会的解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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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4:56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日本宪法赋予首相解散议会的权力。分两种情况:被动解散:当议会通过对首相的不信任案或信任案被否决时,首相如不在十天内辞职必须解散议会,提前进行大选。 主动解散:一般有两种目的:当执政党和首相本人政治声望较高时解散议会提前大选,以达到扩大执政优势和延长执政日期的目的;当内阁的施政受到国会较大阻力而无法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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