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人民友谊大学火灾事故责任人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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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09:33 生活报 | |||||||||
莫斯科市检察院8日发表新闻公报说,2003年11月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火灾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已于当天被起诉。 公报说,人民友谊大学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后,莫斯科市检察院对300多人进行了传讯。调查结果表明,包括人民友谊大学一名副校长和总工程师在内的6名人员对火灾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检察院已经对他们提起了刑事诉讼。其中5名校方人员被控违反消防安全条例
2003年11月24日,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一幢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造成包括11名中国学生在内的41人丧生,近200人受伤。 (新华社电)(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