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友谊大学火灾定为刑事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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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15:33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宿舍大火烧死11名中国留学生,包括副校长在内的6人遭刑事指控 据路迅社报道,8月8日,莫斯科市检察院发表新闻公报说,将2003年11月发生在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的火灾(当时共有44名外国留学生死亡)定为刑事案件,火灾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已于当天被起诉。
传讯300多人有6人被起诉 路迅社援引莫斯科市检察院在8日发表的新闻公报指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对火灾事件的调查中发现,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经济管理部门主任叶夫格尼·库尼茨和保卫部门的部分工作人员,以及莫斯科市西南城区消防部门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都被以违反防火安全条例和玩忽职守罪起诉到法庭。 据新华社驻莫斯科记者介绍,人民友谊大学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后,莫斯科市检察院对300多人进行了传讯,并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调查结果表明,包括人民友谊大学一名副校长和总工程师在内的6名人员对火灾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检察院已经对他们提起了刑事诉讼。其中5名校方人员被控违反消防安全条例,莫斯科市一名消防监察员被控犯有玩忽职守罪。 学校校长已引咎辞职 记者联系到了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留学服务中心的陈万洋先生。陈先生现在是人民友谊大学大四的学生,火灾发生前,他曾住在6号楼的B座里。他目睹了整个火灾的全过程,也参加了火灾的救援行动。 现在想起来,他依然觉得痛心万分:“我和很多死伤的同学以前都在一起打过雪仗。” 据陈万洋介绍,此次火灾中,中国留学生的死伤最为惨重。其中有一个日本的留学生因为此前在国内受过相关的火灾逃亡培训,他把床单浸湿披着完好无损地爬了出来,算是一个特例。 “在事故中死亡的中国留学生,每人得到了校方3万卢布的赔偿(按当时的汇率约折合人民币1万元)。除此之外,使馆也向他们发放了一部分抚恤金,同时,当地华人商会也捐过不少钱物。火灾发生后,学校校长引咎辞职。”陈万洋说。 关于有关责任人被起诉的情况,陈先生称:“不是很知情,因为学校还在假期中。”据悉,目前人民友谊大学共有中国留学生650人左右。 (王燕)5项措施保宿舍安全 人民友谊大学目前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宿舍安全 一、宿舍楼的每一层每一个房间都安装了火警警报器。 二、定期进行消防演习。 三、宿舍房间的墙面和地板都由原来易燃的地板革和油漆换成了瓷砖。 四、使用防火涂料。 五、进行重罚。只要发现有学生使用违章电器、在室内抽烟等就直接开除。据悉,去年就有两三个中国留学生因为这个原因被开除。 事件回放 2003年11月24日凌晨2时40分,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6号学生宿舍楼A座发生火灾,从着火到大火被最后扑灭,一共持续了3个半小时。造成包括11名中国学生在内的44人丧生,近200人受伤。 火灾发生的时候,居住在这座楼里的学生都在睡梦之中,很多人还没搞清发生了什么事,就被浓烟呛晕了,住在四层和五层的学生眼看着大火往上蹿,却找不到消防通道(可能根本就没有消防通道),只能从楼上往下跳,这也是此次火灾中受伤人数众多的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