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外商投资二手车交易无须国务院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3日11:40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乐国星)昨日,姗姗来迟的《汽车贸易政策》终于在国家商务部网站上“露脸”,并从即日起实施。相对于11个月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此贸易政策进一步放宽了二手车交易限制,更加适应目前二手车交易现状。

  汽车贸易政策包括对新车销售、二手车流通、汽车配件流通、汽车报废与报废汽车回收、汽车对外贸易等方面规定。除二手车交易之外,其他方面的规定都没有进行实质性修改

  政策称,国家支持有条件的汽车品牌经销商等经营主体经营二手车,以及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连锁经营。国家将简化二手车交易、转移登记手续,加快二手车市场的培育。

  在所有的规定中,二手车贸易政策进一步得到了松绑。征求意见稿中已经准许外商投资成立二手车拍卖企业,而正式政策文件更是删除了征求稿中“还需直接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由此,外商投资二手车业务的门槛大为降低。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