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遭遇法律“盲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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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00:04 新京报 | |||||||||
布什新任命的大法官罗伯茨还未获参议院首肯,就被迎头泼了一盆脏水,泼脏水的是一个叫“美国亲选择”的主张妇女拥有堕胎权的民间组织。 为了拦阻罗伯茨的仕途,使之无法通过参议院的批准程序,“美国亲选择”斥资50万美元,在福克斯和CNN两大电视网及几位关键议员所在州的地方台播放“毁罗”广告。在这个政治广告中,民主党人专门找来一位在1998年一起堕胎诊所炸弹袭击案中的重伤者,让她
实际上,这里涉及的是两个不相干的事件。罗伯茨的意见书涉及的是一项法律解释问题。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的反堕胎极端分子在一些堕胎诊所周围进行骚扰示威,阻挠求医者进入诊所。为此,一些诊所要求法院下令禁止这些人在诊所周围示威骚扰。联邦法院支持了诊所的请求,找出了一百多年前美国内战后重建时期保护自由黑人免于三K党迫害的《反三K党法》作为法律先例,因为该法律禁止任何试图剥夺“一些人或特定类型人群的法律平等保护”的行为。联邦地区和上诉两级法院都裁定,堕胎诊所的骚扰示威符合这一法律的使用范围。但1993年1月,保守派主导的最高法院却裁定,这项法律不能作为法院禁令的基矗最高法院的不利判决,迫使女权主义者从国会寻找帮助,最终促使国会通过了保护堕胎诊所的专门法律。 女权团体从最近公布的罗伯茨文件中,发现后者在上述案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当时罗伯茨正担任老布什政府的副总检察官,在代表政府给最高法院的意见书中,他争辩说骚扰示威并非是歧视妇女。基于这件事情,政治广告便把罗伯茨与攻击诊所的极端分子等量齐观。但是,广告一播出,就遭到一个专门研究政治广告的独立组织的批评,认为广告中的内容直接误导观众,以为1998年的诊所爆炸案与7年前罗伯茨签署的法律意见书有关。对此,广告制作者振振有词地辩护说,他们追求的是两者间的“神似”。 针对女权团体的“毁罗”广告,保守派组织“美国进步”声称,准备花30万美元,从下周四开始,在同样的电视台播出“挺罗”广告,主题是“这些穷途末路的自由派还需几时才会遭受没顶之灾?”但是,根据1964年“纽约时报案”的判决原则,除非能够证明批评者出自“恶意”,批评者在批评官员公务活动时所犯的事实错误,不必承受“诽谤”之责。可怜罗伯茨,一个以法律为生的人,居然无法以法律洗清自己蒙受的不白之冤。 □南京大学-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教授任东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