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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遭遇法律“盲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00:04 新京报

  布什新任命的大法官罗伯茨还未获参议院首肯,就被迎头泼了一盆脏水,泼脏水的是一个叫“美国亲选择”的主张妇女拥有堕胎权的民间组织。

  为了拦阻罗伯茨的仕途,使之无法通过参议院的批准程序,“美国亲选择”斥资50万美元,在福克斯和CNN两大电视网及几位关键议员所在州的地方台播放“毁罗”广告。在这个政治广告中,民主党人专门找来一位在1998年一起堕胎诊所炸弹袭击案中的重伤者,让她
现身说法,抨击反堕胎、亲生命组织的极端手段:“一个炸弹在我的诊所爆炸,我差点儿没命。”随后,镜头聚焦在罗伯茨签署的一份反对保护堕胎诊所的法律意见书上,与此相伴的是声音低沉的旁白:“大法官候选人罗伯茨准备的法院文件支持有暴力倾向的极端团体和一个已定罪的向诊所扔炸弹的人。”接着响起了广告主题的旁白:“给你们的参议员打电话。告诉他们反对罗伯茨提名。美国不能容忍这样一位大法官,他的思想让他原谅针对其他美国人的暴力。”这样的广告够有震撼力的了,因为它传递出的信息很明确:罗伯茨与那些用暴力手段袭击堕胎诊所的狂热分子是一丘之貉。

  实际上,这里涉及的是两个不相干的事件。罗伯茨的意见书涉及的是一项法律解释问题。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的反堕胎极端分子在一些堕胎诊所周围进行骚扰示威,阻挠求医者进入诊所。为此,一些诊所要求法院下令禁止这些人在诊所周围示威骚扰。联邦法院支持了诊所的请求,找出了一百多年前美国内战后重建时期保护自由黑人免于三K党迫害的《反三K党法》作为法律先例,因为该法律禁止任何试图剥夺“一些人或特定类型人群的法律平等保护”的行为。联邦地区和上诉两级法院都裁定,堕胎诊所的骚扰示威符合这一法律的使用范围。但1993年1月,保守派主导的最高法院却裁定,这项法律不能作为法院禁令的基矗最高法院的不利判决,迫使女权主义者从国会寻找帮助,最终促使国会通过了保护堕胎诊所的专门法律。

  女权团体从最近公布的罗伯茨文件中,发现后者在上述案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当时罗伯茨正担任老布什政府的副总检察官,在代表政府给最高法院的意见书中,他争辩说骚扰示威并非是歧视妇女。基于这件事情,政治广告便把罗伯茨与攻击诊所的极端分子等量齐观。但是,广告一播出,就遭到一个专门研究政治广告的独立组织的批评,认为广告中的内容直接误导观众,以为1998年的诊所爆炸案与7年前罗伯茨签署的法律意见书有关。对此,广告制作者振振有词地辩护说,他们追求的是两者间的“神似”。

  针对女权团体的“毁罗”广告,保守派组织“美国进步”声称,准备花30万美元,从下周四开始,在同样的电视台播出“挺罗”广告,主题是“这些穷途末路的自由派还需几时才会遭受没顶之灾?”但是,根据1964年“纽约时报案”的判决原则,除非能够证明批评者出自“恶意”,批评者在批评官员公务活动时所犯的事实错误,不必承受“诽谤”之责。可怜罗伯茨,一个以法律为生的人,居然无法以法律洗清自己蒙受的不白之冤。

  □南京大学-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教授任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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