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民航托运规定将修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4日07:33 东方网-劳动报

  实施了十年之久的遗失航空托运行李论斤赔偿的规定,遭到了旅客的质疑。记者从民航总局获悉,民航管理部门为充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倾向于对现行法规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改,他们已经将修改方案上报有关部门,但立法需要一个过程。

  民航专家表示,从现在的物价来看,行李遗失赔偿的上限为1000元的确存在不妥。他建议,既然在托运重量上、服务上以及机票价格上,存在头等舱和经济舱的差别,那么赔
偿标准也应建立差异化方案。(详见第2版)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爱问 iAsk.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