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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多少课缴多少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7:49 东方网-劳动报

  本市高校将试行学分制收费

  ●在学年初按标准预收学费,并在下学年开学时根据上一学年实际所修学分,多退少补进行结算●学生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试行高校将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

  本报讯(记者张贤贞)记者昨天从市教委获悉,自从今年9月开始的2005学年起,本市高校将试行学分制收费,即按学生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

  据了解,试行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将确定各专业的总学分和每一门课程的学分,并按国家规定的学年收费标准,换算成每一学分的收费标准,在学年初按专业学年收费标准向学生预收学费,并在下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直至毕业时结清。不过,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

  此外,试行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将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若老生改按学分制收费的,学生每学年所缴纳的学费可根据选取学分所需的费用收取,但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原学年的学费总额。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学校可以收取学费,但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原来学习该门课程的收费标准,保证学生能够按质完成重新学习的课程,严禁只收费、不实施教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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