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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达3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8:31 东方网-劳动报

  记者罗菁

  ●条件: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为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出现资金沉淀现象,今年1至7月贷款户数同比减少23%●该政策的出台是为了压缩投机者的资金空间

  本报讯从本月20日起,对于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额度将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拥有补充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可达30万元。这是记者从昨日举行的市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万曾炜对“第一套”的解释为:个人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

  发言人焦扬说,现行的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限额10万元的政策是1996年出台的。在以后的五、六年间,虽然房价逐步上升,但这样的额度配上一定的商业贷款,大体符合职工的购房需要,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自住其力”的作用较为明显。

  但近年来,随着需求的扩大,房价不断升高,广大市民和职工要求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以降低购房成本、减轻还款负担的愿望较为强烈。

  今年以来,一方面,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量继续增长;另一方面,公积金贷款户数在减少。据统计,今年1至7月本市公积金贷款户数4.5万户,同比减少23%。这样就出现了资金沉淀的情况。因此,客观上具备了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条件。

  鉴于以上情况,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自本月20日起,对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本市职工的贷款额度提高到20万元。经过这次调整,本市职工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达20万元,如有补充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可达30万元。

  对于公积金贷款户数减少的现象,万曾炜认为并不奇怪。他指出,自1996年以来,上海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家庭已经达到85万户,现在上海家庭拥有自主用房的达到75%,购房需求正在逐步减少。

  而发言人焦扬指出,该政策的出台不会造成上海房地产信贷规模的扩大,既有利于优化房地产消费结构,也压缩了投机者炒做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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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下阶段严格控制市场化商品住房新增用地

  上海继续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进一步完善经营性土地供应结构。这是焦扬在昨日的市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

  下阶段,上海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进一步加强经营性项目用地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在今年上半年已经落实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项目用地的基础上,继续停止别墅类用地;严格控制市场化商品住房新增用地;适度增加商业、办公、旅游等非住宅项目的土地供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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