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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暑期工市场谁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8:58 南方日报

  暑假校园里仍人来人往,“留守一族”中打工成主流

  大学生暑期工市场谁监管?

  时政视点

  关注大学生暑期实习打工(下)

  本报记者 梅志清 实习生 张春艳 钱科宝

  引子

  如今的暑期校园,不再是以往的“人去楼空”,校道上仍是人来人往,食堂里依然“人满为患”,而每到夜晚,学生宿舍楼更是“灯火通明”。

  笔者在广东几所高校中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发现近九成留守大学生都曾经或正在打“暑期工”,有些甚至是几份“暑期工”同时进行!

  不能不正视,在不知不觉中,一个庞大的大学生暑期打工市场正在形成。

  近九成留守大学生打工 庞大市场在形成

  中大一位姓江的中文系学生说,他今年有两份家教,每星期能赚100元左右,基本可以维持一个星期的开销。广外黄同学读的是意大利语专业,现正在为一位广州工作的意大利人教授中文,时间是周一至周五的上午,每周五次,每次两小时,报酬是每小时100元。

  据广外大学生处负责人介绍,像黄同学这样打暑期工为下学年学费奔波的学生不少,有些高年级同学开支几乎能够自筹了,有些贫困生在保证自己的开支之外,还能寄钱回家了。

  目前大学生暑期工可以简单地分为两种:校内打工和校外打工。校内打工多属于校方政策性济困助学岗位,主要提供给贫困生,包括图书馆、实验室、电脑机房等场所的保洁员、值班员和服务员等,但时间固定、报酬并不高。

  而现在大学生暑期真正的打工是在校外,家教、翻译、导游、保姆、公关、礼仪、服务员、促销员等等,五花八门。

  据同学们反映,现在要找个理想的暑期工还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大家求职的方式也是五花八门:请中介公司介绍、参加兼职招聘会、请学校勤工助学中心安排、看招聘广告、上网搜索、上BBS论坛查询、托朋友同学介绍……总之,能用的法子全部用上。

  打工容易被人坑 背后陷阱让人忧

  问题也随之而来,在我们的采访调查中不少同学反映,校外打工风险大,很容易被人坑:中介公司有头无尾,黑心雇主拒付工资,有些还是皮包公司、非法传销,而被骗之后绝大多数大学生只有一个选择:自认倒霉。

  笔者在很多高校发现,在人流量较大的教学楼、宿舍楼以及学生饭堂附近,各种临时招聘信息贴满了宣传板。一位在招聘广告前徘徊的黄同学无奈地告诉记者,同学们现在是越来越不敢相信那些所谓的中介公司了,“但是,我还是会试试,碰碰运气。”黄同学告诉我们,今年他不回家就是为了打份暑期工,但现在暑假都过了大半了,还没找到一份工。

  让人担忧的是,在这“僧多粥少”的就业市场,一些非正规用人单位也开始盯上大学生暑期工这块蛋糕,利用大学生涉世未深,缺乏防范意识的弱点,设置“打工陷阱”,趁机行骗。

  说起打暑期工的“辛酸史”,华师大学师范专业的李同学有很多话要说,她说曾被骗两回:一次是为一家私人公司当促销员,快开学了,老板却消失得无影无踪,白白辛苦了一个暑假;另外一次是看招工广告说只需交一定的保证金,就可马上上班。钱是交了,可那个招聘单位又说职位已满,让她回家等消息,接下来便石沉大海。

  变相传销则是现在大学生暑期工市场中一种更为隐秘、更危险的陷阱。广州某大学一位二年级同学告诉笔者,他们学校有不少同学利用暑假正在广州某知名化妆品公司做兼职销售,经常去听培训课,该公司不强迫人加入,但一旦加入,就必须购进一定数量的化妆品,不得退货,成功售出后则有高额提成,反之则化妆品归为己有。“有同学赚了一笔,也有同学亏了几千元,有同学亏了后还卷土重来,很投入,不能自拔。”

  相关部门应疏导管理 大学生应学会法律自保

  对此,华师教育学专家卢晓中教授表示学校应该组织学生暑期打工,并把它纳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不能因为是暑期就撒手不管。而华师大今年举行的暑期兼职招聘会特别火爆,也很受同学们的欢迎,这是一种成功模式。

  广外大学生处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杨老师也表示出同样看法,他认为学校应坚持“学生兼职与勤工助学、专业实习、社会实践、服务社会相结合”的原则,在校内外建设或开辟一些学生勤工助学和社会实践基地,并建立相应的中介组织,服务大学生的暑期工市场。

  除学校的组织管理外,政府相关部门在其中应该起何作用?学生自己又应该有何基本的维权意识?……为此,我们采访了中山大学法学院对此问题颇有研究的黄老师。

  记:不少学生反映在暑期打工时受骗,您认为对此问题应该怎么办?

  黄:要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和其他相关社会机构不仅需要确定何谓非法中介、非法用工单位的清晰标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中介机构登记制度,并将所有登记信息免费向社会公开,使有意求职者通过电话或互联网事先就能够查阅和判断他们所接触的机构是否属于非法中介,这是政府的责任。

  记:现在大学生暑期打工市场渐渐成形,对于这个新市场,到底应该由谁来监管?如何监管?

  黄:从我国目前的政府架构看,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政府责任,主要还是由劳动行政部门承担。基于他们的经验和职权,大学生暑期打工市场也应由劳动行政部门管理,承担起对这个特殊市场的疏导和管理责任。

  我个人认为,目前劳动行政部门确定管理范围和对象时,有点习惯于以身份定调子,似乎只要是学生面对的打工问题,就不管。实际上,既然法律已经承认了非全日制劳动的存在,承认短期劳动关系的存在,承认了兼职的存在,当某个人与单位的关系具有劳动关系(或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特征,就应该依据劳动关系中各方权利义务的规定去处理,而不应该拘泥于这个人是否是大学生。我认为这方面的管理也应该对事而不是对人。因此,我不认为有关部门需要专门针对大学生暑期打工采取什么特别的行动,只要大学生以劳动者身份出现,把大学生看作一般的劳动者去保护和管理,就能解决问题。

  记:学生的法律意识也是很淡薄的。

  黄:大学生暑期打工更应学会用法律自保。任何情况下,自己应该打醒十二分精神,尽可能在了解相关信息并作出分析后再作决定,不要抱任何侥幸的心态。同时,应该与用人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尽管是短期的,也一定要有这个程序。只有“有言在先”,出现问题时你才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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