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事件嫌犯被判刑7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8:18 新华网 | |||||||||
新华网柏林8月19日电(记者戎昌海)德国汉堡高等法院19日做出判决,判处涉嫌参与“9·11”事件的摩洛哥籍男子穆尼尔·莫塔萨德克有期徒刑7年。 德国联邦检察机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求判处莫塔萨德克15年有期徒刑,而莫塔萨德克的辩护律师则要求将自己的当事人无罪释放。莫塔萨德克本人在整个审理过程中一直保持沉默。在案件开始审理前,莫塔萨德克的律师就宣布,如果法庭宣判莫塔萨德克有罪,他们
2001年11月,莫塔萨德克因涉嫌参与“9·11”恐怖袭击事件在德国汉堡被捕。德国联邦检察院于次年8月对他提起诉讼,指控他与“9·11”事件中驾机发动袭击的恐怖分子有长达数年的密切交往,并为其提供帮助。 2003年2月,德国汉堡高等法院以为“9·11”恐怖袭击提供帮助及参与恐怖组织的罪名判处莫塔萨德克有期徒刑15年。莫塔萨德克也因此成为世界上首名因涉嫌“9·11”事件而被判刑的嫌犯。2004年3月,因证据不足,德国联邦法院撤消了对莫塔萨德克的有罪判决。同年4月,德国汉堡高等法院宣布,有条件地解除对莫塔萨德克的羁押,并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在首次审理时拒绝提供相关证据的美国在汉堡高等法院第二次审理莫塔萨德克案件时提供了对部分“9·11”事件重要嫌疑人的审讯纪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