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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制宪僵局未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2:51 山西日报

  伊拉克宪法起草委员会“技术上”按时提交宪法草案后,制宪各方能否在3天内达成共识仍未可知。由于逊尼派手握3张生死符,伊拉克宪法公投也是变数重重。

  伊拉克宪法起草委员会终于在最后期限22日结束前几分钟把宪法草案提交过渡国民议会,“技术”上规避了逾期风险。但由于各方仍存分歧,议会遂决定把草案按下不表、再议3天,变相推迟最后期限。各派拟于24日继续磋商。

  美国驻伊拉克大使扎尔梅·哈利勒扎德也敦促各方“考虑国家利益”,本着“妥协精神”继续努力。美国和伊拉克均希望通过推进伊政治重建进程来平息逊尼派武装人员的反美情绪。

  但宪法起草委员会主席胡马姆·哈穆迪2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各方很难在72小时内达成妥协。

  宪法草案提交后,什叶派主导的过渡政府表示不会再对宪法草案进行重大改动。伊政府发言人库贝说:“长期谈判之后,这是我们所能得到的最好结果。伊拉克人民可以接受或者反对这部新宪法。这是一个新试验。(制宪)进程应当结束。”

  但逊尼派高级谈判代表萨利赫·穆特拉克说,仍有20多个问题悬而未决,其中包括联邦制、阿拉伯复兴社会党地位以及国家定位等。部分逊尼派代表称,强行通过未获共识的宪法草案可能导致内战。

  什叶派和库尔德人代表说,他们可能作出小幅让步,但已准备好利用席位优势促使宪法草案在议会获得通过,最终将其付诸公投。

  但就在美国总统布什称逊尼派面临抉择之时,逊尼派手中还握有3张生死符。根据伊拉克临时法律,如果在全国18个省中的3个省遭到超过三分之二投票者反对,宪法草案便告“流产”。而逊尼派恰在3个省占人口多数,因此理论上足以阻止草案转正。

  (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新宪法草案摘要

  国家定位:伊拉克共和国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实行共和、议会、民主和联邦体制。

  宗教地位:伊斯兰教是伊拉克官方宗教,是伊拉克立法主要依据之一。任何法律不得与伊斯兰教义既定准则相抵触,不得与民主原则及本宪

  法提及的其他基本权利和自由相抵触。

  联邦制:联邦国民议会代表全体伊拉克人民,每10万名伊拉克人中选举产生一名联邦国民议会议员。伊拉克共和国总统是伊拉克最高行政长官,任期4年,由联邦议会选举产生,必须获得超过三分之二议员赞成。

  石油收入分配:石油和天然气是全体伊拉克人民的共同财富。

  中央政府与油井所在地政府共同管理现有油井生产的石油和天然气,所得收入按全国各地区人口比例进行分配,并在一定时期内为在萨达姆统治时期遭到破坏或不公正待遇的地区保留配给。

  官方语言:阿拉伯语和库尔德语为伊拉克两种官方语言。

  复兴党:政府将依法取缔任何宣扬或奉行种族主义、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机构或团体,尤其是前总统萨达姆·侯赛因领导的阿拉伯复兴社会党。

  阿拉伯复兴社会党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伊拉克境内活动。

  妇女权益:女性在联邦国民议会所占席位不得低于25%。

  (据新华社电)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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