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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昨起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9:55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司徒任远)新学期伊始,为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收费行为,市物价局、市教委、市财政局从昨天起将2005学年本市主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予以集中公示。如市民发现有关学校在收费上“出格”可拨打市价格投诉中心电话12358或市教委热线52381363投诉举报。

  三部门重申,凡学校招生简章公布收费标准低于正式公示标准的,按招生简章公布
标准执行;招生简章公布的收费标准高于正式公示标准的,按正式公示标准执行,市民可登录市发改委网站(www.shdrc.gov.cn)和上海市价格信息网(www.wj.sh.cn)查询具体标准和具体收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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