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前大选施罗德议会“求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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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07:41 黑龙江日报 | |||||||||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25日判决提前大选不违反德国《基本法》,为德国计划于9月18日提前举行全国大选扫清了最后一道法律障碍。 哈瑟默在宣布判决时指出,德国总统克勒应总理施罗德请求,做出解散议会提前举行大选的决定符合《基本法》。《基本法》第68条关于“信任案”的规定并没有被滥用,施罗德提出的不能确保今后在议会获得施政所需的多数信任的评估是“可信”的。宪法法院在判
施罗德总理在执政党地方选举遭到惨败后宣布将原定明年举行的全国大选提前到今年秋季进行。由于德国联邦议院不能自行解散,施罗德采取故意让“信任案”在议会表决中不通过的方式实现提前大选的目的。这一做法在德国引发法律争议。 (新华社柏林8月25日电)(黑龙江日报) 作者:德宪法法院称不违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