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权力机关批准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国际公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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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11:20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刘轶瑶):中国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批准了《1958年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 该公约于1958经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上世纪80年代中国恢复在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以来,已批准了多个国际劳工公约。随着近年来,中国劳动保障立法的不断完善,目前,在国家立法方面已达到了该公约的要求,具备了批准条件。
公约规定,各国应制定相应的国家政策,消除由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观点、社会出身等原因造成的就业和职业机会不均等、待遇不平等的问题。 据悉,该公约将暂不适用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来源:国际在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