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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碰壁”日本大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4:3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不得更新网站,不得更新博客,不得发送电邮,不得传播电子杂志。”互联网时代候选人同样不能逾越日本1950年版“公职选举法”之禁令。只要以上网络传播手段涉及候选人或政党的任何选举信息,就是违法行径。轻则警告,重则剥夺候选人资格。日本大选8月30日正式揭幕。围绕是否可以利用互联网传播选举信息,执政党自民党与最大在野党民主党针锋相对、火花四溅。

  揭露

  自民党9月1日以违反“公职选举法”为由向日本总务省举报民主党,理由是民主党在选举公示后继续更新其网站信息。自民党干事长助理世耕弘成1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揭露,民主党在选战开始后,继续在网站上更新演讲日程等选情,并向读者发送比较两党“执政公约”的电子杂志。“这是明显触犯‘公选法’的行为,作为公共政党,应该遵守规则。”世耕弘成希望总务省能就此督促民主党。民主党不甘指责。民主党选举事务秘书长代理枝野幸男当晚向总务省提交质疑书,反诉自民党在4月众议员补充选举和7月东京都议会选举期间,在网站上刊登选举消息。日本各家媒体当天收到民主党一份文传,上书:“没有明确标准,根据需要随意解释法律,不能保证‘公正的选举’。”

  质疑

  日本“公职选举法”1950年制定后沿用至今,对选举制定了种种“清规戒律”。如“公选法”规定,每名候选人在选战期间最多只可寄出3.5万张明信片、限发7万张传单;政党候选人可以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政见,而独立候选人不得利用。由此,这部法律成功“封杀”了几十年后出现的新兴媒体,互联网不幸也在其列。选举期间,候选人和政党都不得利用网络发布任何有关选情的消息,更不用说用电邮、电子杂志拉选票。“旧鞋”套“新脚”的规定引起有识之士质疑。一家鼓励青年关注政治的网站发起人之一青木千贺子说:“以前,利用街头演讲、电视、报纸等方式,候选人足够能把自己的主张带给选民……但现在时代不同了,传达选举信息的方式也该改变。”

  撤军

  另据日本共同社9月2日报道说,小泉纯一郎1日向日本相关省厅下达指令:不再延长将于两个月后到期的《反恐对策特别措施法》,并将因此撤回日本派驻印度洋支援美军的海上自卫队舰船。小泉以前曾是延长海上自卫队舰船派遣期限的大力支持者,但日本政府的这种作法给人留下了“日本舰船赖在印度洋不走”的深刻印象。如今,小泉的态度突然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分析人士称这可能与日本即将举行的第44届众议院选举有关。共同社就指出,小泉这一动作除了要给自卫队“减负”外,一个重要的动机是在众议院选举选战正如火如荼之际,试图借此规避国内对他“追随美国”的指责。·冯武勇·(新华社供本报特稿)(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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